前几天看了《牛虻》,一开始对这个词的发音没有信心。我发现,我认识的字,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被遗忘。正好,我正处于不确定自己年龄的阶段。
小时候总看见一个扁扁的、大肚的、圆圆的东西躺在牛的毛里,吸着牛的血。捡起来需要一点努力。在地上扔了一个台阶,阿紫绊到了血。这东西又硬又韧,有时候踩上去也破不了,所以被小石头砸碎了。
这东西不是牛虻。是牛蜱。我们家乡的方言好像是“牛撒”。其实我觉得应该是虱子。后来发现牛蜱也叫牛虱。
然而,牛虻看起来像一只苍蝇,比苍蝇还大。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经常看到牛尾巴抓住它。小时候,是因为长大了,真的很少有机会看到奶牛。这个城市只吃牛肉。没有奶牛。
我知道这是一部革命小说,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叫《牛虻》,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后来一看,才知道,牛虻是一个人,笔名。牛虻蛰人,处处刺痛人心,大概也刺痛了当时的社会。
这家伙出来之前很酷。出场前大家都在吹牛,有武侠小说的感觉。在绝世天才出来之前,每个人都显得神秘而夸张。“哦,我知道,这是传说……”“不用你说!!!"“我听说这个人从未见过他的真面目,但据说……”一句话,巴拉巴拉很多,让观众胃口吊到极致,备受关注。等待这个神秘的身影出现,我的内心是非常期待的。这是谁?
看的时候感觉这文笔很现代。想不出这么一本正经的古典小说,还能用一招!原来我们现在的写作自古就有,就是重要人物出现之前,要先通过别人的口来渲染,然后慢慢走出来。然而,在她向我们走来之前,我们打了一千次电话,催促了一千次。
结果是又矮又残。这...帅气、酷、熟练的张无忌不是吗?
但其实大家都误会了。这个男孩在残疾前确实是个帅哥。而且小说说他文笔超好,真的是文坛大师。据说枪法不错,但最后没打到巡逻队队长。那枪法不是很臭吗?不,在小说中,牛虻在开枪自杀前和其他兄弟一起大喊。我不杀敌人,只伤他。你看,这是真正的军民结合。可以算是革命电影的杨过。
据说他专门写攻击时政的文章。听起来像鲁迅吗?牛虻写得不留情面,在现实生活中,第一次在沙龙见到女主人也是非常恶毒的。搞的女主持人对他印象不好。
但后来,凭借自己的能力和魅力,女主慢慢变了。
但事实上,他们从小就认识。青梅竹马。那个女人没认出他?我当然没认出来。因为在十九岁的时候,这位女士认为牛虻是跳海自杀的。那时,他不是牛虻,而是年轻的阿瑟·博尔顿。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看什么的,有很大的变化。
其实我刚才描述的不是小说的开头,而是中间故事。这部小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是关于这个人19岁的时候。学生仍在学习。我还没有加入所谓的革命党。
第二部分开始于十三年后。是沙龙会议。同时也留下了一个悬念,那个帅气的小伙子到底怎么了,导致脸上有疤,腿也瘸了。这些年他发生了什么?我相信这是这部小说吸引我们阅读的点之一。
看完《牛虻》,最大的感受就像看了一部地下谍战革命片。主人公被逮捕,被折磨,仍然没有透露半个同伴名单,最后英勇就义。
但似乎还有另一层,那就是小说中的另一条关系线。似乎有点“狗血”。关心和爱小亚瑟的牧师原来是他的亲生父亲...而且,最终牧师在儿子和宗教两方面都选择了宗教,成为了教皇,并亲手处死了自己的儿子。听起来很残酷。
牛虻的一生是悲惨的。小时候家里那么有钱,是因为那个不能接受照顾自己的神父和他妈妈有染。暗恋者误会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逃回家。选择远离生活。
在船上游荡打工,被老板命令赶走一个醉酒的船夫,然后被这个酒鬼打成残废,以后还会因为旧伤不时发生,痛到想死又痛到不得不靠鸦片止痛,可以说是极其坎坷。
我发现古典名著很有名,它的情节相当简单,文字也很简单。
可能正因为如此,它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