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 唐山市政府通知

栏目:美食 2021-09-20 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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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提质提速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提质提速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六保”“六保”工作,提高施工许可取得效率,加快企业开工和生产经营进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质量、速度和效益,在巩固当前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加强项目前期政策生成和项目前期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将土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三个阶段的现有项目全部并联审批,通过“一次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一次交付”的形式,创新再工程审批流程。到2020年9月中旬,社会投资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两次”改革后,取得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缩短至20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材料简化40%以上,整个审批流程实现电子化,办理施工许可证效率居全国第一。

二、改革的原则

坚持国家要求与唐山实际相结合。贯彻国家改革精神,立足我市实际,着力深化全省改革试点,聚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争取具有唐山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全省“争第一、创唯一”为目标,全面梳理满足市场主体需求存在的问题,找准与先进城市的差距,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措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质的飞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优化服务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有效推动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强监管、优服务转变。凡在审批中提出下放措施的,应同步制定事后监管措施,形成封闭式管理,确保减少事项不减少责任,且权限不弱。

第三,改革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专项工程和重大工程。

四.改革措施

“一个窗口”提供全方位服务

将现有分为土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三个阶段的受理窗口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由上述三个阶段的牵头部门共同设置,按照“一次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一次送达”的原则,实现一次送达。

加强项目前期规划的生成

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开展项目前期选址、合规性审查、空协调、部门意见汇总等工作。,并确定项目建设条件、建设要求、审批类型、审批流程、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材料清单。最终规划产生的规划预选址意见、建设条件和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工程设计方案服务协同联合审查的依据。

调整批准顺序

推进工程设计方案联合评审。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工程设计方案服务协调,所有环节完成后,对最终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联合评审,有资质的资金计划部门出具建议书联合评审意见;方案确定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评估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

全面实施平行审批

通过加强项目前期政策生成和项目前期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将项目用地许可阶段、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实现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一次办好”;以工程招标确定建设单位为界,分为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两次运行”,取得施工许可。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或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工程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以及涉及其他情形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社会投资项目“一次作业”。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主要审批事项作为第一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民用建筑项目申请及应建地下室建设审批空, 将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和涉及其他情形的审批事项作为第二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实现政府

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联合评审

现行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均视为政府内部合作事项,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代替行政审批。同时,建设项目文物保护、考古许可证等审批事项,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的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的审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将纳入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对不涉及上述事项的项目,在申请审批或审查材料中只保留一个工程设计方案。移动、电信、中国联通等通信单位在联合审查方案时,按照“一次通过,即合格”的原则,简化审查流程。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编制和审批报告的必要要素,如施工预许可、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方案以及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上述事项可由工程建设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意见办理。

取消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的联合审查

取消现行行政管理部门施工图联合审查,将消防、人防、安全技术防护设施、防雷装置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fttp通信设计等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将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采用自查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将依托河北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对施工图进行技术审查,并承担技术审查责任。市住建局牵头,会同行政审批、城管执法、人防、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国家安全、文化旅游、公安交警、燃气、热力、自来水、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共同编制统一的施工图审查标准,明确审查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计划审查机构按照审查标准审查施工图后,出具相应的审查合格书。

在施工初期调整进场条件

在取得工程建设联合审查意见并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可先按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进行场地平整、扬尘治理等各项工作,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机构将同时介入监管。

精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环节

各级财政投资不直接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层,地下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按照城乡规划或者建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工作的;取消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直接提交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实行“一次作业”取得施工许可证。“一次性经营”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地下室空的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公用设施安装、市政设施建设审批、工程取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和独立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新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设计质量和安全责任由设计人员承担,监理部门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简化临时建筑规划的管理模式

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为服务项目建设而修建的建设用房、售楼处、堆放仓库等辅助性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可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直接到当地规划部门领取临时规划许可证,做到“拿到地马上开工”。如果临时建筑以后需要保留,可以通过纳入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规划变更进行处理,而不是先作为未经批准的建设进行处理。

调整施工许可证审批范围

将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限额调整为投资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符合用地和规划要求,但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工程监理机构不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通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相关项目信息推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上传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即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实行施工许可全过程电子化获取

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全程网上申请,非保密项目或事项取消纸质申请材料。通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综合应用,建立“企业网上申报、部门并联审批、材料自动流转、证照电子生成、档案网上采集”的新模式。

进一步推进“区域评估”

持续优化区域评估工作机制,增加纳入区域评估范围的项目和在区域评估中实施的项目数量,加强评估结果与建设条件综合应用集成、项目生成和部门审批。每个县应对现有公园的一个功能区进行区域评估;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需要进行区域评估。

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制定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标准,将勘察设计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类评估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及其服务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统一管理,明确服务流程、标准、时限和收费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优化“一张表格”,整合申请材料

根据改革后新的审批流程和精简的事项和材料,更新完善“一份申请表”、“一份服务指南”和“一套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可通过信息查询或共享方式审核的材料不再需要建设单位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面、协调、监督工作;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推动改革措施和具体工作落实;市直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根据工作要求,按时落实具体改革任务。

完善改革支撑体系。研究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实时跟踪审批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拖延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加强事后监管。相关审批部门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按照“双重随机性、开放性”的要求,建立健全适用于审批改革的事后监管措施,将企业违反告知承诺制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报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对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相关审批部门不得通过告知其承诺、接受其空缺等方式允许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严格审批,实现“一地失信,处处受限”。

开展宣传培训。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要全面宣传改革方案、审批流程和工作指引,加强改革工作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公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部门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批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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