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9月4日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个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房屋租赁税中,包括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一般占大头。
在实际计算个税的时候,会根据房租收入扣减房产税、800元免征额、其他装修成本等,这样计算下来,可以提供相应凭证的房东最后的纳税比例一般会低于房租收入的5%,或是超出少许。
以每月租金2000元计算,个人住房出租租金收入,每月应缴税费包括:
房产税:2000×4%=80元
营业税:2000×3%=6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2
元教育费附加:60×3%=1.8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60×1%=0.6元
个人所得税:×10%=105.14元
以上六项合计:251.74元。其中个人所得税占租金的5.2%。
在5月11日公布了《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要制定房租赁条例后各身份开始在房租收税开始制定各种方案。
8月3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提出将启动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立法工作。
北京则将继续推动《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工作,完善住房租赁监管和服务平台,加大监管力度。
9月10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南京市租赁住房管理。
租房市场,或许将是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重头戏。以此来看,河北此次出台新规,会否成为全国仿效的样本?
最终房租税收会加到租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