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审理
10月27日,由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桓台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宗可东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沂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宗可东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案件审理现场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月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宗可东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截留收入、虚列支出、伪造账目等方式,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711.5万元,其中个人分得220.5万元;2015年至2020年,被告人宗可东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5名个人和单位输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4万元。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宗克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宗克东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新闻链接:7月31日,淄博市纪委监委发布相关通知:
日前,经中共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宗可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宗克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坦白,建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贪污公款,涉嫌贪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拨付、人员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宗可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宗可东开除党籍处分;由淄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宗克东简历宗可东,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山东桓台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桓台县马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14年2月任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地方铁路局局长;2016年4月任桓台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2月任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月任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来源:淄博市检察院统筹丨王蓉蓉编辑童眼仙灵审核丨王蓉蓉、李婧一喜欢这个内容的人也喜欢原标题:《【庭审直击】宗可东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