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黑社会 案情曝光 丹东判处黑恶势力犯罪165人

栏目:旅游 2021-10-07 19:32:31
分享到:

7月6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8年以来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法院一审审理涉黑案件2件,判处17人;涉黑伞案1起,判处1人;涉黑腐败案件2起,判刑2人;有7起邪恶集团案件,37名囚犯被判刑;恶势力案件23起,判刑罪犯108人。对邪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威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效惩治涉恶犯罪,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年是实现三年扫黑除恶目标的决胜之年。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丹东市两级法院党组组建,积极落实各级党委、扫黑办和上级法院对专项斗争的具体部署,形成了由法院和院长挂帅、法院和两级法院院长承办或担任审判长的扫黑除恶专门审判队伍,占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总数的83.3%。

丹东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严惩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涉黑犯罪严惩率达52.9%,恶势力严惩率达17.9%。

担任东港宋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丹东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季宏生,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东港市委常委、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于全海,丹东市服务业委员会主任李,分别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上述案件的依法审理表明,人民法院对腐败“零容忍”和“保护伞”。

丹东两级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证据裁判,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理案件,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都变成铁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政策吸引力,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6起涉认罪认罚黑恶案件11名被告人。

深入开展“六清”,推进“清案”“清底黑财”“清业”。为实现专项斗争三年总目标,丹东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关于“六清”的部署,科学应对今年疫情,坚决打赢“清案”“清底黑金”攻坚战。在市扫黑办的大力支持和统一协调下,丹东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开辟了审判执行恶势力犯罪的绿色通道,借助“云审判”“云提审”不断加大对恶势力犯罪的审判力度。截至2020年6月底,丹东法院已实现今年6月10日前立案的一审黑恶案件全部“清零”的目标。

为实现“杀财割血”,丹东法院对恶势力犯罪分子全面适用财产刑,判处3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款937.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70.17万元,退还被害人损失97.4万元。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摧毁其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清黑除恶”的目标,截至6月30日,黑金执行率有效判定为82.2%。

下一阶段,丹东两级法院将继续发力,攻坚克难,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证据裁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履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努力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用实际行动彰显全市法院扫黑除恶的能力和水平,为专项斗争最后一战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孙

编辑│嘉泽

丹东日报/丹东报业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点亮看,你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