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我是酒驾?”
在四川省成都市区街道七田村,因酒驾被公安处罚的党员张,在家中收到区街道纪委发来的立案决定书,满脸错愕。
原来,张酒驾信息录入公安局治安处罚系统后,皮都区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的数据比对,实时掌握了这条线索。公安机关酒驾行政处罚数据导入平台后,平台自动将行政处罚与监管对象数据库进行比对,提取该批次行政处罚数据中的监管对象信息,经与公安机关详细核实后,纳入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数据库。问题线索进入审批发放流程,并移交或指定镇纪委监察机构处置。张就是这样接到酒驾立案决定的。
近日,在黑龙江、山东、湖南、河南等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已被纪委通报。其中,既有领导干部、上班族、农村党员,也有国企员工、公立医院医生。处罚种类从党内警告到醉酒驾驶,严重触犯刑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为什么党员和公职人员要被罚酒驾?惩罚会是什么?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处分的,应当追究党纪责任”,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后驾车违法,必然触及党纪红线。
那么为什么有些酒驾的处罚,比如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会受到党纪的从轻处罚,而有些则被开除党籍、公职?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酒驾行为与党员身份极不相符,影响党的形象,应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多数情况下,酒驾属于一般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予以辞退。”因此,如果符合醉驾标准,则应根据上述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因酒后驾车免于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也应当开除党籍。
监督制度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到行使公共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职责包括监督和检查公职人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情况。对违法公职人员,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