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押 江浙地区民间借贷和典押

栏目:教育 2021-09-19 19:33:48
分享到:

清末至民国时期,江浙城乡较为常见的民间借贷方式有:定期还本付息;印钞;驴卷;会议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会议负责人邀请几位或10位以上成员协商金额、会议规则、利率,安排“接会”顺序;高利贷性质的“标准会议”将由会议负责人接待。未来,每个俱乐部成员将决定通过“招标”的方式来接收会议。“标准”越大,收入就会越少;月利率为10点甚至30点至50点,期限为10天、15天、20天、1个月。利率特别高,债台高筑,在赌博场所盛行;年轻作物的钱,忙碌的工资,和纱线的钱。贷方利用农民对金钱的迫切需求,提前购买农民的年轻作物、劳动力或布料,并以高风险进行剥削。

对于欠债的人来说,腊月是最难熬的一天。有些债务人借钱时不考虑还款能力。借钱如饮鸩止渴。腊月,他躲了起来。债权人没有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没有任何利润。他们通常互相追逐。春节一到,他们就去债务人家里讨债。一些负债的人借钱来偿还其中的一部分;有的被迫将利润计入本金,重新建立借条,利润被卷起;有的对债主说好话,赔罪,但还是很难得到债主的理解,只好避而不见,以至于有的投河自尽,上吊自尽,割腕自尽,走上绝路。

古时候有几首顺口溜:“第一个腊八可以自得其乐,第二个腊八如火,第三个腊八无处藏身。”这是债务人困境的真实写照。

苏州民间有很多关于“藏债寺”的故事:有一年除夕,一个做丝绸生意的商人来到离虎丘不远的“藏债寺”,看到一个即将上吊的逃债人,问他欠了多少钱。他用剩余的钱帮助逃避债务的人还清债务,然后回家和家人幸福地团聚。丝绸商人认为他借的高利贷不能像驴卷一样还清。为了纪念帮助过他的人,每年除夕夜,都会邀请一个剧团在虎山附近的“藏债庙”搭台唱戏祭祀死者。

典当借贷在江苏城乡出现较早。从清朝中期到民国初年,江苏、无锡、常州、重庆、南通、泰国等地都有数十家典当行。其中,大运河附近高邮市的“同兴当铺”现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同兴当铺”始建于清初,作为清代权臣小沈阳的私有财产流传下来。小沈阳陷落后,他成为了一名公民,并改变了他的主人。清末民初,马世杰成为当铺第一大股东,何姿为独资经营者。民国16年,当铺被孙部抢劫,破产。之后由“朝丰”姓资助,日军占领高邮时关闭。

过去,典业按其资本规模分为五种类型:典当、典当、质押、典当和小卒。居民以衣服、器具、农具、农产品等作为抵押物向典当行借款,约定到期赎回的期限。赎回期满即“满”,典当行自行处理。清末至民国22年,当地利率普遍为每月2个点。民国23年,江苏殿业会向省建设厅申请批准,将月利率改为2分2.5%,一直保持不变,直到各地纷纷沦陷。

抗战胜利后,由于通货膨胀严重,当铺的利率较抗战前大幅上升。民国三十六年,月利率比抗战前提高了十几倍。民国三十七年九月,月利率提高到4.5美分。当月利率高达50%。

清朝末年,江苏各地典当行27个月就爆满了。清朝宣彤元年,现行时期为18个月,民国三十五年改为两个半月。当铺老板交当铺货时,当铺老板开的当铺票上,没有当铺老板的名字,只有当铺老板的票数、本金金额、当铺老板进场日期等。典当商必须在期限内作出提取被赎回的原物的规定,逾期未赎回的,即为全额。典当行利息计算方法,如果典当在一个月内赎回,不管日期长短,都计算一个月的利息,期限过后五天内不计算利息,第六天计算一个月的利息,这叫“月只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