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繁衍自古以来就几经变迁。起初,妇女是母亲,占据着社会分配的位置,用血缘关系将整个氏族紧密联系在一起。然后,社会分工开始细化,男人因为天生的体力开始主导分工。之后,母系社会开始向父系社会过渡。
但是,无论是母系社会还是父系社会,整个社会仍然是以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称之为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贯穿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些地区一个家庭的后代生活在一起。我们说,宗法制度最初是因为基于血缘关系自动分配在一起的社会群体而形成的。然而,经过时代的变迁,这一制度开始变得越来越成熟。
直到明末清初,明显的弊端开始出现,不仅阻碍了社会的进步,而且对普通百姓,尤其是这些受害者中的女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认为男人优于女人的传统伦理
宗法制度下的女性审判
宗法制度最初形成时,意在凝聚一家之力,共同努力,最终达到家庭兴旺,保护儿孙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这一制度确实达到了既定的目标。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朱学说的普及之后,宗法制的实施内容开始出现偏颇,从最初的家族势力转向后来的禁止儿孙自立。不仅如此,家庭开始剥削儿孙,甚至很多底层的儿孙不仅没能得到家庭的保护,还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家庭。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残酷的事情。宋明理学之后,社会风气对女性的限制更大。普通女性不仅要学会三从四德,还必须遵循所谓的女性道德。
三大纪律四大美德节选
明清时期,有一位女士外出烧香时不小心留下了手帕,被一个外国男人捡到。被传出后,这位女士不仅离婚了,甚至还因为家风被批评。无奈之下,她绝望地自杀了。
虽然这样的故事耸人听闻,但在当时并不少见。
宗法制度作为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对家庭妇女的约束更为严格。对于家庭中的妇女,家庭有权决定妇女的婚姻。如果家里还有剩余的钱,就归家里所有。很多居心不良的家庭长辈为了约束自己的钱财,会毫不犹豫地把女儿卖给有钱人当小妾。
对于一些丧偶的失家妇女来说,约束她们是残忍的。如果家里的孩子意外死亡,家里只有一个妻子,没有孩子,那么家里所有的私有财产都属于这个家庭,那些失去丈夫的女人通常会被送到附近的尼姑那里为丈夫守节。
而在一些小家庭中,为了贪图墨人的财产,妻子以直接杀害为借口通奸,然后收取自己的财产也很常见。后人也称这种做法为“不食人间烟火”。
明清时期的这种种法律法规都是依规而行的。也就是说,法院承认并承认了这种做法。因此,即使很多被迫害的女性能够逃离她们,她们最终也别无选择,只能向命运低头。
朱
夫人圣旨,她屡遭迫害
明清时期吃户饭能有多恐怖?众所周知,在古代女性中,地位最高的是世界皇后,其次是朝廷的贵妃。但即便如此,在明清时期,只要贵妃没有儿子,她的“贵人”地位就没用了。
很多女人在生活中想要的只是她们的丈夫或儿子能为一个帝国夫人的头衔而战。女人虽然不能当官,但是宫女的地位和同阶官员差不多,不仅可以不跪着见官,而且在很多方面还拥有普通女人所没有的权利。
在宗法制度和朱学说的压制下,宫女的称号似乎只是一个空的架子,并没有什么作用。
明末清初,有一部关于当时民俗的小说,名叫《从人间觉醒的婚姻故事》,讲述了一个家庭外出就餐的案例。故事中,一个周知突然在办公室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和一个妻子在家。因为周知是一个官员,他很早就为他的妻子赢得了皇室地位。
帝国夫人
因为周知出生在一个小家庭,家里孩子很少,平时也没有什么人脉,即使周知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人来祭拜。
然而,祸不单行。周知死后不久,周知的独子被发现在庄子上与人偷情,并被当场杀害。宫女听了,不省人事地死了,醒来后,她不得不去以泪洗面开始她儿子的葬礼。
然而,当周知去世时,家里没有人表示敬意。然而,当我听说小公子已经走了,几乎所有的人都集合了。原因是周知的家庭中没有男性,所以可以认为是没有家庭的家庭。
然而,周知在世时,仍有很大一部分剩余财富。按照当时的宗法制度,这笔钱应该归家族所有。但是,当时家里孩子很少,所以在别人眼里,周知的财产应该和他们平分。
认为男人优于女人的传统伦理
这些家庭的孩子回家给妻子打电话,拿了几个大包裹,租了几辆车,来到州府。他们二话没说,一进门就开始往怀里塞东西,不理会别人,生怕自己落后别人一步。
周知太太哭了又哭,但没人注意。当氏族里只有一个孩子正忙着把花瓶放进包袱里时,她对她说:“你已经脱离家庭了。你要是懂事,我们可以给你几两银子出去找个安唐。否则,用棍子打死你也行。”
正当大家都在屋内哄抢的时候,当地的县令路过这里,礼貌地劝说这群人先离开。后来,因为周知有一个妃子,她有一个遗腹子,地方官可以暂时把他家里的财产判给宫女。至于妾生男还是生女,笔者并未提及。
然而,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这些家庭中对儿童的迫害对寡妇和孤儿的生活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在许多类似的遭遇中,他们是幸运的。
堂堂贵妃,丈夫早逝,儿子又遭遇了一场灾难,家里的孩子都不是有心机的人,但最后的结局就是这样。那些无依无靠的孤独女性如何熬过家庭中的迫害?
这一切我们不得而知,但从中可以推断,古人常说的“以夫为天”,不仅仅是教女人凡事以夫为先,更是告诉世人,天一旦塌下来,就没人能保护女人了。
帝国夫人
外出就餐的原因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被称为礼仪之邦。礼仪也是古代科举选官的一种。所有的士大夫都是官员和屠夫,他们要求清清白白的名声。
那么,像“吃家人”这样的事情显然是不人道的,但为什么会被整个社会默许呢?原因是吃了家表面上拿回了家里孩子的财产,但本质上还是因为女性地位低。
性别平等
如果当年的妃子怀孕,十月生下女儿,即使知府老爷再同情孤儿寡母,也不能阻止家族回收其财产,因为在当时的观念中,儿媳是一个自然人,所以无权分享财产。
丈夫的财产应该留给儿子。虽然他的女儿也是他丈夫的后代,但她却无法承担起祭祖和延续后代的重任。而且,等她成年了,女儿也需要嫁人。因此,女儿没有资格分享丈夫的资产。
而在本案中,法院也默许了非婚生子女的财产在家庭中聚集用于公共用途。
可以看出,在两千年封建社会的繁荣之下,古代的女人都是用眼泪和鲜血埋葬的,她们的哭声被称为不公,没有人能听到。
一个国家的繁荣在于其人民对平等的渴望能否得到社会的认可。幸运的是,曾经灰暗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我们生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