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松原。一段男子开车撞倒外卖小哥,然后扯下车牌打人的视频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图为一辆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撞倒在地后,司机下车推搡并殴打小哥,然后扯下他的车牌试图离开。
弟弟看到后,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但那个人不讲道理,又打了弟弟一顿。目击者称,男子车内有一名儿童,男子殴打孩子后带着孩子逃跑。不得不说,今年还敢动手,胆子也不小,也不知道是钱太多,还是太自由。不用说,赔偿和拘留现在一定是不可或缺的。
有网友对此评论:自己算5万,先查伤情,拒绝调解让他留在里面,一两个月后再调解。多少钱外卖小哥说了算。但是有网友说:为什么不想想为什么外卖小哥的电瓶车会出现在路中间,这是他的行驶路线?当然,打人就更不对了。我看了一篇交通事故的报道,80%是电瓶车违章造成的。
相信这位网友的说法也代表了部分网友的态度,这其实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哥哥可能错了,但即使他错了,也有法律惩罚他,而不是公报私仇,以暴制暴。要支持这个论点,法律有什么用?而且,即使我的小弟弟先犯了错,那也是个小错误。殴打他人不仅仅是一个小错误,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怎么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