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先驱
吴倩影
长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开发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她就像一本书,从中总能读出认真的精神、淡泊的情怀、向上的力量和自律的品格。她就是长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开发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吴倩影。20年来,她始终践行着“要么做,要么做好”的朴素而铿锵的人生信条,夯实了不忘自己主动心灵的足迹的每一步,诠释着不辜负青春的每一份芬芳。
吴倩影历任长兴县检察院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刑事检察部主任。在她的身上,有很多标签——湖州市优秀女检察官、湖州市优秀检察官、全市政法满意干警、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届优秀通讯员、长兴县优秀党务工作者。
她任职时间最长的职位是政治部副主任。吴倩影七年来从未在政治工作中有过抱怨。她常说:“业务部门办案很重要,但干部人事教育工作也不可小觑。团队抓得牢,业务才能抓得好。”
检察院的申请控制部门是一个让很多警察害怕的工作。每天都有人带着诉求前来上访、投诉,有的甚至多年难以处理,工作难度大、强度大。吴倩影对此并不厌倦。她温柔的性格和渊博的业务知识,使她在面对来访的人时,总是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做到“矛盾就地解决,人员就地稳定控制”。
在担任刑事执行处处长的两年时间里,她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高标准,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投诉窗口接待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共受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线索103件,接收105批次147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48件。
2019年,吴倩影办理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尹某不服判决及情节,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由于情绪激动,有越级请愿的风险。在这方面,她没有简单地处理案件,而是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同时,深入倾听了申诉人的声音。
她了解到,申诉人最大的担忧是她从未收到原案被告的真诚道歉。在这方面,吴倩影对原案中被判缓刑的被告进行了教育,并建议他向申诉人道歉以取得谅解。同时多次释法讲理开导申诉人,最终申诉人的心被消除。2019年以来,吴倩影办理的一起投诉案件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件。
吴倩影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落实省市县“三服务”决策部署。2019年以来,对在龙之梦乐园施工现场盗窃电缆、假冒浙江万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侵犯浙江赛纳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积极为这三家企业追回经济损失。
在她的领导下,近两年来,长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共办理审查逮捕后羁押必要性案件58件,变更强制措施43件,监所执行案件43件,执行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4件,发现有关单位违法违规,下发纠正违法行为书面通知,11件得到采纳。该部门被评为全县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全市检察院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