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2月27日,联合调查组赶赴湖北,在湖北省调查组的密切配合下,对武汉市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并离开汉返京一案进行调查。3月2日,联合调查组发布调查结果,认为“黄某营事件”是一起玩忽职守引发的严重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其恶劣,给首都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隐患。
“黄某营事件”发生了
2月21日,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离开韩赴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黄灿某英如何离开武汉?怎么才能进北京?
据调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61岁女性黄某英,曾任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服刑期间,他被减刑两次,为期14个月。刑期为2011年4月18日至2020年2月17日。2月17日前,新冠肺炎在湖北爆发。黄某英家住湖北恩施的弟弟和家住北京的女儿就黄某英出狱一事联系了监狱。他们都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来武汉接黄回家。由于黄某英服刑监狱的部分民警被诊断为或疑似病例,黄某是密切接触者。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
2月17日至21日上午,在狱中对黄某英进行了13次体温测量,其中18日和19日两次测量体温均为37.3°C。同时,黄某英多次要求民警回家。警察联系了他们的女儿,她说她想解决这个问题。后警官与女儿前夫约定,2月21日上午将黄某英送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进行口交。
2月21日上午,民警将正在接受隔离观察的黄某英带到监狱大门口,宣讲相关防疫规定,要求其出狱后写下14天居家隔离保证书。民警将黄某带出监狱,将E牌依维柯警车带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外广场,步行将黄某送到卡口。当时同车还有一个孝感出生的刑满释放人员李,也是在收费站交给儿子带回孝感的。目前,李及其密切接触者共4人,均在当地指定地点隔离。此前,黄某英的家人已向卡口执勤民警说明意图,在卡口外等候。当时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局长清街派出所民警未按要求履行查控黄某英职责,将其释放。
2月21日11时30分,黄某英及其女儿和女儿前夫驾车驶入京港澳高速,于2月22日凌晨抵达北京。2月24日,黄某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黄某营事件”的成因
联合调查组认为,“黄某英事件”虽然发生在武汉女子监狱,但其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监狱局。
——湖北省司法厅领导乏力,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了解不深,对省监狱局的管理流于形式。省监狱局下发的文件没有经过严格检查并报省委政法委审批,在省委有关领导作出明确指示后,省监狱局的错误仍然没有及时纠正,导致湖北省监狱系统政策执行出现严重问题,与湖北省乃至全国的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驰。
——湖北监狱局管理不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严重缺失。选择性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防控措施、司法部明确要求,没有全局观念,没有自觉将监狱防疫纳入国家防疫工作大局,无视湖北省委有关领导指示和司法部明确规定,导致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未能落实。
——武汉女子监狱工作不力,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混乱。武汉女子监狱明知黄某有密切接触者且体温异常,但未能执行司法部关于发热须报告1小时并严格执行14天隔离的制度。其仍与黄某在北京的亲属取得联系,用警车将黄某送到城外的高速公路上,致使其进入北京,造成疫情在北京传播的巨大风险。
——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局管控不力,工作态度和纪律作风不实。公安局对负责卡口管控的民警教育不足、要求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民警工作懈怠、马虎,对进出武汉的车辆、人员核查不严。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合调查组到达湖北后,立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与湖北省委、省纪委监委对接,与湖北省司法厅、监狱局负责同志个别谈话,深入武汉女子监狱、武汉市调查询问相关卡点,收集信息,固化证据,查明了黄某英事件。
联合调查组认为,对于黄某英事件,湖北省司法厅负领导责任,省监狱局负主要责任,武汉女子监狱负直接责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局未履行调查管控职责,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合调查组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移送湖北省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处理,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经湖北省纪委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
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委书记、省司法厅厅长谭进行立案调查;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被撤职查办;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刑罚执行处处长被撤职查办;
此前被免职的原武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周玉坤被立案调查;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负有直接责任的刑罚执行部门负责人唐早荣予以撤职查办;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局副局长尹志强被撤职查办。
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相关单位任职。
省纪委监委正在深入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客观事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正处于最蓬勃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站在纪律前列,以强有力的纪律和法律监督,推动全省各部门把握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为坚决打赢湖北、武汉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调整领导小组
3月2日下午,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省委组织部决定:任命贾同志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命董玉华同志为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免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胡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司法部:坚决堵塞监狱防疫输出漏洞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某英事件”教训深刻。1月30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监狱要将当前疫情和防疫要求告知罪犯,并通过罪犯户籍所在司法局做好家属工作,劝导罪犯服从防疫安排;对在隔离观察期间服刑的,监狱应当在办理释放手续后,将其安置在监管区外继续隔离观察。但这些措施没有得到严格落实,导致携带病毒的犯人被释放,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大局。
为此,司法部进一步采取严格措施,派出28个督导组,对全国各地防疫措施落实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戒毒场所安置情况进行督导。部领导每天通过视频调度检查各监狱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出落实情况。各地切实防范,脚踏实地落实措施,坚决堵塞监狱防疫出口漏洞,对所有罪犯隔离观察14天才刑满释放。对距服刑不满14天的,在依法办理刑满释放手续后,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安排其继续在特定场所隔离观察至14天结束。对于湖北省监狱、山东省济宁市监狱、浙江省衢州市监狱的服刑人员,在依法办理释放手续后,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在特定场所隔离,直至疫情结束。户籍在北京的刑满释放人员将无缝衔接监狱所在地安置帮教部门,在当地临时安置至疫情结束,防止疫情进入北京。
申万军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