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钱引安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钱引安受贿的赃款赃物被追回并上缴国库。钱引安在法庭上表示,他将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钱引安利用担任陕西省长安县人民政府县长、xi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长安区委书记、Xi雁塔区委书记、Xi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宝鸡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在外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工程承包、项目推进、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313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钱引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惩处。鉴于钱引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返还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对其他大案要案的侦查起到了关键作用,具有法定的、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8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受贿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钱引安利用担任陕西省长安县县长、xi市长安区市长、Xi市雁塔区书记、Xi市副市长、宝鸡市市长、中共宝鸡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工程承包、项目推进、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帮助。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钱引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钱引安也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包括NPC代表、CPPCC委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在内的50余人参加了庭审。
审判结束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宣判。
今年4月,钱引安被“双开”。
经查,钱引安丧失理想信念,没有党性意识和政治觉悟,对党不忠不老实,多次拒绝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拒不说明问题,当面质问组织审查;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和地位的影响,帮助他人职务晋升和工程承包,收受财物;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私人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收受巨额礼品和消费卡等财物,与民营企业家长期打牌赌博;从政诚实,不公私分明,家风不好,愿意被追杀。
钱引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开除钱引安党籍;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给予开除公职的处罚;终止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钱引安1964年出生于陕西Xi。长期在陕西从政,长期在宝鸡、xi安工作。历任Xi副市长、宝鸡市市长、宝鸡市委书记。
2017年加入陕西省委常委,升任副部级,担任省委秘书长直至去年11月落马。
2018年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钱引安简历
钱引安,男,汉族,1964年11月生,陕西Xi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经济学硕士毕业。
曾任陕西省xi市灞桥区委常委、副县长,长安县委副书记、县长,Xi市长安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Xi市雁塔区委书记。
2009.12 Xi副市长
2013.12宝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4.02宝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11宝鸡市委书记、市长
2016.01宝鸡市委书记
2016.02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5陕西省委常委、省委书记,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6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18年11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