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凭什么?
凭他引人深思的细节、精美良心的制作你想要的时间长度和孩子人性的展现该剧主要围绕朱朝阳、张东升等几人展开情节真实生动打破固有“孩童纯真”的看法把孩子人性的阴暗面展现得淋漓尽致提醒:本文只涉及电视剧《隐秘的角落》的剧情讨论,不涉及原著《坏孩子》。本文假设朱朝阳过生日后便是14岁。剧情回顾情节回顾
第二集《警告》中,朱晶晶坠楼死亡。主角朱朝阳和妹妹朱晶晶在五楼吵架。争吵中,朱晶晶踩到了空桌子,从窗户掉了下去。朱朝阳目睹了整个过程,什么也没做。从整个情节来看,朱朝阳似乎很无辜。他没有伸出手去推朱晶晶。即使是朱晶晶踩了空,他也反应不过来,没能及时抢救。
但事实上,面对无理取闹、夺取父爱的朱晶晶,朱朝阳面对坠楼的朱晶晶主观性的选择了见死不救。见死不救犯法吗?从废墟中出来违法吗?
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但未实施的情形,即行为人应当且能够实施但未实施的情形。“不作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条件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成立的前提。这包括:法律规定的具体义务;因公或因公需要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而使一定的利益处于受法律保护的危险义务状态等等。条件二行为人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但未履行。如果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的实际可能性,不作为就不能成立。条件三行为人不履行具体义务的不作为与最终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却“见死不救”,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从本质上说,免于毁灭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一般公民见死不救承担社会舆论的谴责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没有法律特定义务而是负有特定义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及法律授权的人员有法定义务并且可以避免破产不但违法甚至犯罪比如警察、党员和夫妻关系有抚养扶助关系的父母和子女显然,朱朝阳有抢救的时间和条件,与朱晶晶有关系,但他没有抢救,构成犯罪。原标题:《剧中看法第一期 |《隐秘的角落》中见死不救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