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
宁都警方积极开启严打模式
电信网络诈骗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
继续保持高压严峻态势
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感
买卖银行卡、手机卡是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重要方式,是严重的犯罪行为。然而,有些人仍然为了非法利润而冒险,开始这种“生意”。
近日,宁都县公安局迅速反应,成功挫败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团伙,抓获翁莫林等11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手机10余部、银行卡13张、网卡8张、电脑5台。
2021年5月10日,刑侦大队接到建设银行宁都分行报警,称张某生名下在宁都菜江的银行卡账户异常,疑似用于结算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到银行,将在银行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生如实供述,其将银行卡出售给犯罪嫌疑人黄某冲等人用于网络赌博转移非法获利。
经分析研判,办案民警于当日上午在宁都县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冲。经审讯,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在梅江县水东工业园、宁都县、东方丽都社区抓获温莫超、翁莫林等9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翁,男,24岁,苏默波,男,24岁,苏默香,男,23岁,王,男,31岁,苏某义,男,38岁,苏默水,男,23岁,均为福建安溪人;黄默冲,男,29岁,张默生,男,18岁,温默超,男,25岁,曾某辉,男,26岁,冰,男,20岁,均为宁都人。
2021年4月,犯罪嫌疑人翁、黄默冲、苏某勇在宁都县东方丽都小区租房非法牟利,购买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并从福建省安溪县雇佣苏默波等人在书斋内转账。犯罪嫌疑人黄某冲负责寻找张默生等人在宁都开设的银行卡,帮助网络赌博平台转账。期间,黄某冲等人利用张默生、陈某冰名下的银行卡,收受、转移赌博资金287万余元。
目前,翁莫林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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