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了几天的上海市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取消,昨天开始实施。从8月1日起,上海市个人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将由核定征收改为审核征收!另外要在1号之前取消,否则以后可能无法取消或者交税。
其实这个消息也不算太突兀。作为一个年收入几千万、几亿的个人,说专业会计配备不到位,会计账簿不完善,有些不实。因此,取消一般纳税人单独批准的征收是肯定的,但这次已经果断解决了。
根据年初给出的信息,一般纳税人的开票额度三年内逐步控制,从5000万逐步收紧到500万,这在今年国家税务督察的大环境下只是一步到位。
上海的一般纳税人政策变了,但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变。因为个人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配备专门的会计师做一些小生意,也不能自己做账,所以申请批准是有道理的。而且国家还大力支持创业,给予各种优惠政策,帮助其减轻税收压力。
但上海小规模纳税人申请核定征收有一些特殊方式:今年9月30日前,次年申请核定征收。按照服务业利润率10%、商贸业利润率5%进行核定,再按照5%-35%的五级累进税率表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应纳税额。
“税税”聚焦园区招商引资和企业税收征管
当然,除了上海,河南、重庆等园区也可以申请审批,但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跨城市跨地区注册单个企业,只要业务真实,相关业务证据链完整。
核定征收有什么好处?举个例子知道:
独立企业今年总收入预计480万,成本暂不考虑。
1.批准前
个人经营所得税:480万/1.01 * 35%-6.55万= 159.8万
二、征收批准后
个人经营所得税:480万/1.01 * 10% * 30%-4.05万= 10.2万
节税149.6万元。很简单明了,批准征收有什么好处。龚“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