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瑚在微博上的消息,我14岁的女儿胡雨,就读于郑州市实验外国语中学八年级十班,于4月9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被迫跳楼。原因是班主任毛彦国说,他的同学两次告诉胡宇,他在上学期间带着手机。毛老师采访了这些孩子,并采取了鲁莽、严重的警告,甚至极端的方式来对待他们。家长到了学校后,就让家长一直在学校门口等着,不让孩子下楼回家。相反,他们通过继续搜查迫使孩子们承认,迫使我的孩子们死去。
虽然中年丧女很痛苦,但我们还是希望选择理性的方式和学校商量善后事宜。但学校不仅试图逃避责任,甚至连道歉都没说!我去派出所了解案件进展,被两个部门推来推去,至今无法了解事情的真相!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一定要给孩子讨回公道,让我们知道当天的真实情况,学校一定要承担责任,道歉赔偿。
首先,发生了什么
2021年4月8日22时许,我接到班主任微信打来的电话,说胡雨告诉我,胡雨在学校带了手机,问我孩子有没有带手机。我说孩子有意识,从来没有带手机来学校,手机一般放在家里,因为现在在学校附近的出租屋,不可能查手机有没有被带到学校,所以我以后会问孩子。打电话给老师后,我回到了家。当时考虑到孩子的自尊心,我就跟孩子说,如果我带手机去学校,明天就带回来。
2021年4月9日8点38分,孩子的班主任又给我打电话,说另一个同学告诉我,孩子带着手机。因为这是孩子第二次携带手机,当时我正在上班的路上,所以我告诉班主任,我会在10: 30左右做完事情后到校,把孩子从学校接回家了解情况,并告诉班主任让孩子给妈妈打电话,班主任同意了。
8点45分,班主任又打来电话,说昨天在学校发现一张匿名纸条,上面写着某同学想用胡的手机。今天一个同学告诉我们,胡是指胡雨。
10: 00给班主任打电话,电话接通后没人接。然后给班主任发了微信,说要来西门,让孩子告诉我去接她。我在西门等她。
10点13分,班主任打来电话。我告诉班主任我马上就来。让孩子出来,我带她回家。班主任说她在和孩子说话。
10点20分,我赶到学校西门,告诉班主任我会在西门接孩子,让孩子下楼。班主任回答我应该等。
10点22分,班主任说孩子不承认,想在班上查手机确认一下。当时我回复说想去东区我家看看手机在不在,要求带她回家聊聊。
10点39分,班主任通过微信发了一张带两部手机的照片,同时发了一条短信让我确认是否有孩子的手机。因为当时拍的手机特点不明显,我就把孩子手机的型号和外观以照片的形式发给了班主任,供她参考。
10点46分,班主任电话联系我,说他已经回办公室了,没有见到胡雨。当时我还在学校西门等着,心里开始慌了。约3分钟,120辆救护车通过学校西门进入学校。当我看到救护车时,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我和救护车冲进了学校。到了楼下,发现孩子躺在地上,耳朵和嘴巴周围有大量血迹,瞳孔放大。在现场被救出约20分钟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孩子没有获救。
二、沟通过程
4月11日,郑州市实验外国语中学顾书记、王校长、后勤部刘校长,以及最后一个见到胡宇的老师,学校律师代表王先生前来采访我们。
我们的意见:
1.调查案件事实。迅速启动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活动,结合现有微信、聊天记录、警方调查笔录等证据,还原当时的真相,看看事发前发生了什么,刺激孩子跳楼。
2.学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却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反而采取了最卑鄙、最粗暴的“教唆、鼓励孩子互相告状”的方式,毫无人性可言。学校应该对此负责,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学校态度
1.来到家里,一直在协商,没有说对不起,也从来不承认学校有任何责任。对于这么严重的事件,学校没有说什么怎么调查,调查结果如何。
2.学校从未告知事件的过程,一直在向警方施压,对家属的询问采取沉默和不回应的方式。
3.当初,学校主动提出“补贴”胡雨一家,总金额25万元。在单独与胡雨父亲交涉时,学校最终提出30万元作为受害方的补助费用,但坚决不承认是赔偿,即不承认有责任。
4月13日上午10点15分,我们带着记者赶到学校。记者多次与学校沟通,直到10点45分才被允许进入学校。进入后,我们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见到校谷书记和后勤主任。当时记者问孩子在哪一层楼出事,学校回答是从四楼“有可能”。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只好等警方结论,一直支支吾吾。
我们问这件事有没有向教育统筹委员会汇报,有没有取得有关部门的意见。学校表示已经向区教委、市教委举报,但拒绝告诉我们处理意见。我们多次询问意见是否保密,学校明确表示不保密,但拒绝回答,完全否定了我们的知情权。最后,学校会在下午或最迟明天早上9点回复,讨论此事。
直到4月14日上午8点21分,后勤部的李冯才发来短信,上午10点左右在茶馆见面。和我们见面后,顾、说,根据初步调查,班主任行为得当,没有责任。假设学校负责,依法也要负责20%。当时我们都质疑,如果行为得当,是不可能刺激孩子走上这条路的。此外,早上我们已经和老师讨论过带孩子回家接受教育。当母亲下楼去学校时,她提议让孩子们下楼。老师自己找证据,不顾青春期孩子敏感的心理,把孩子一个人留在办公室。老师和学校现在都不承认自己的责任,一直拖拖拉拉,等着警察介入。孩子们在上学。不管有没有警察介入,学校都需要客观公正地了解事实过程,并给家长一个解释。不仅如此,学校还推翻了双方最后一次协商的结果,完全无视学生的生命,无视家长的感受。显示的力量令人不寒而栗
第三,学校在这次事件中犯了重大错误。
学校管理和制度存在漏洞。教师缺乏教育孩子的经验,不能准确把握青春期孩子的心理动态。在没有了解真实情况的情况下,鼓励学生“讲故事”、揭露、强迫调查等极端的教育手段,最终会把孩子推向死胡同!
学校的管理制度执行存在很大的问题,管理方法更加粗暴,采取的手段更是可耻。根据学校的解释,学校不允许学生在学校携带和使用手机,并配备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未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应对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在当前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背景下,管理模式中教唆、鼓励、相互“告密”的粗暴卑劣手段得以猖獗发展并被学校默许,可见学校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设计是多么可笑,有别于清朝封建统治时期的“道听途说”。这是郑州实验外国语中学教育管理理念的严重倒退。通过这种方式,继续教育会给孩子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此之前,孩子从来没有带手机,她带手机可能还有其他原因。因为我的生日是4月12日,我的孩子说他们会在网上给我送礼物。也可能是因为最近学校有活动,孩子们有空准备跳舞,想多练习。孩子带手机,但是上课从来没玩过,班主任也没见过这个手机。从事教育多年的教师,在没有认清形势之前,采取简单粗暴的措施。主观上明知学生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其言语行为中的任何过激行为都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学生的心理,伤害学生敏感脆弱的自尊心。一旦没有很好的比例感,很可能会刺激学生,产生不可预知的事情。但在处理问题时,未能准确把握处理问题的尺度,正确理解学生当前的逆反思维,这是造成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与重大事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老师把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罚的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却让孩子出去收集证据,失去了对被“问题”对待的孩子的监督,学校也没有尽到义务,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管理、引导和保护。老师和学校在坠落事故的结果上犯了严重的错误。
学校的地板上没有保护措施。学校说老师办公室没有监控,只有楼梯有一个监控,不能监控所有区域。没有人看到最后的过程,安全防护存在重大问题。
事件发生后对事情的消极处理,说明学校没有预警系统,没有应对计划,对孩子和家长的生命置之不理。
教师处理孩子涉嫌违纪的不当教育方式与孩子从楼里掉下来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学校和教师都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第四,学校处理事件的傲慢态度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了很大伤害。
从事件发生到现在,学校派来谈判的代表从来没有向我们表示过任何歉意。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学校的工作人员很傲慢。在与哭泣的家属交谈时,他们多次处理与事件无关的其他事情,将家属撇在一边,无视我们的感受,对孩子失去的生命极度冷漠,与我们谈判毫无诚意,完全无视我们这些弱势群体。
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请媒体监督调查相关情况,给孩子讨回公道,给我女儿一个解释!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