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薛永清1989年参加工作。苏宁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2015年6月9日,他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因公殉职,年仅48岁。同年6月11日,公安部追授薛永清“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人民卫士”荣誉称号,河北省政府批准薛永清同志为革命烈士。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薛永清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对群众,他充满热情,待人真诚;对于歹徒,他先冲锋,带头。作为一名守护人民生命的公安民警,他用生命书写了对党的无限忠诚,诠释了人民警察的使命和责任。他倒在枪手的枪口前,却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
01
服务出色的先锋队
“没有薛警官,我的生活还是不知道有多艰难。”苏宁县个体户王翔至今还记得薛永清。七年前,几个蒙面人用钢管闯入他的面馆,打伤了他和两名员工,还砸了一些生产设备。由于案件几个月未破,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使王翔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时任肃宁县公安局政委的薛永清了解情况后接手监督此案。同时,在了解到王翔生活困难的情况后,他还积极为他提供了3万元的救助金。最后,在他的监督下,这个案子成功地解决了。
“群众没有小事。”薛永清在肃宁县公安局任职前,曾长期在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他是商业和经济调查方面的专家。他对群众的每一个举报和案件线索都进行了详细的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挽回损失。
1998年4月,沧州市第三服装厂被虚假订单诱导,签订购销合同,被骗取面料货款150万元,造成工厂损失近600万元。接到举报后,薛永清带领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调查。经过近一年的调查,除一名嫌疑人外,其他五名嫌疑人均已抵达该案。在随后的十年里,薛永清前往北京、陕西、广东等地抓捕逃跑嫌疑人。经过不懈努力,他于2011年9月11日在深圳抓获了最后一名潜逃13年的犯罪嫌疑人。
02
关心群众的好大哥
“没有薛永清的两次救援,就没有今天的我。”黑龙江人于丽萍说,1992年8月的一天,她怀孕6个月,在沧州市区被一辆机动三轮车撞倒。她的腿受伤了,不能动弹,主人逃跑了。穿着便衣的薛永清正好路过。见到她后,她立即打车去了医院,并用自己的钱支付了她的挂号和医药费。经过这一切,她悄悄地离开了。最后,虽然孩子早产,但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从那以后,于丽萍一直在努力寻找这个恩人,但他没有名字或联系方式。没想到,在几个月后的一次争执中,薛永清为她解决了问题,让她重新认识了关心群众的老大哥。
”薛政委很和蔼。在他的一生中,他一直在资助两个贫困学生。”肃宁县公安局民警王静说,薛永清到基层走访时,了解到苏轼镇有两名特殊家庭的贫困学生失学。他毅然决定帮助贫困学生,经常询问他们的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节日亲自看望他们,给他们发慰问金和生活用品,鼓励他们积极面对困难,努力学习。
03
冲锋在前的人民卫士
"带头是他一贯的风格。"薛永清的同事说,在26年的警察生涯中,他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无论形势多么艰难险阻,薛永清都没有退缩。
2015年6月9日凌晨,肃宁县公安局接到左夫乡西石堡村村民报警,称村民刘双瑞持双管猎枪伤人,致2人死亡,3人受伤。当案件突然发生,案情严重时,薛永清立即率队前往案发现场牵制嫌疑人。
当时,嫌疑人的位置不确定,现场极其危险。为了保证群众的安全,他命令大家打开所有的大灯,从而震慑了躲在暗处的犯罪嫌疑人。同时,让村干部利用村里的大喇叭,通知所有村民暂时不要外出,孩子暂时不要上学。部署完毕后,薛永清亲自带领民警对嫌疑人藏身的老房子进行了搜查,并在搜查小组的最前面率先行动。这时,躲在暗处的犯罪嫌疑人突然开枪,薛永清头部中弹。在被送往医院全力抢救后,他不幸去世。
听到薛永清牺牲的消息后,来自全国各地素未谋面的人们联系了肃宁县公安局,为这位英雄送上了最后一程。一位老人说:“他为我们老百姓离开了,每个人都会永远怀念这位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