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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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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警察在路上执勤时,
用肉眼看着你,
在交警看不见的地方,
有眼睛盯着你。
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天都会对
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被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小朋友们,
记得安全驾驶并遵守规定,
避免“成为第一”。
鲁D512DE号
非法时间:2021年6月29日07:51:35
违法地点:林云路、文化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规处理:罚款200元,扣3分
鲁二号DC2E36
非法时间:2021年6月27日11:06:21
违法地点:林云路、文化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规处理:罚款200元,扣3分
鲁DNF766三号
非法时间:2021年6月26日22:13:12
违法地点:林云路、文化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违规处理:罚款200元,扣3分
路4号D49008
违法时间:2021年6月30日13:00:22
违法地点:文化路、广金路
违法行为:违反禁止标志
违规处理:罚款200元,扣3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靠右侧通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倒车、倒车、跨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根据上述规定,逆向行驶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警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警指挥;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保证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记3分。
结束
审核|刘峰
编辑|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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