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28日,鹤岗南山矿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大案:矿山保卫部门和经济警察队几乎被绑,现场清理了11具尸体,另有一名警察受伤。
当局认为,“1.28”案件标志着中国严重暴力犯罪的升级。
最先接到报案的是离南山矿最近的六号派出所。
所长郝兴亭和民警段景毅接到报告后,短短几分钟就驱车赶往南山矿北楼。郝和段摸到了黑暗的走廊。首先,他们发现了一具尸体。后来,他们听到大楼西边有几声枪响。
意识到情况严重,两人紧急赶到南楼调度室向分局、市局汇报,要求调度员立即挂“119”向消防队求助。
这时,外面由远及近传来汽车的发动机声,南山公安局、市公安局、矿务局公安处的人陆续赶到。刺耳的警笛声划破夜空空呼啸而过,消防队的消防车也开进了南山矿大院。
“1.28”的枪声惊动了公安部、中央政法委、省委、省政府,指令迅速传递到省公安厅和鹤岗市公安局。省直机关和鹤岗公安部门的精兵强将齐聚南山矿,投身“1.28”大案侦破。
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探索、安排和调查,意见逐渐统一:破案最重要、最有突破点的应该是11号尸体。
在清理出的11具尸体中,其他10具尸体一具接一具面对面。只有第11具尸体被烧得最严重,面部严重变形。经过4轮侦查,2月5日下午,在指挥部召开的会议上,11号无名尸体被宣布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同时针对11号尸体右侧的树脂假牙,成立专案组,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调查,最终确定罪犯为本地人。
2月15日上午,再次检查11号尸体时,发现其左上臂有一个深黑色的纹身图案。
当天下午,负责12号监狱的李保生看到纹身照片后报道:“我确定这个人就是田原。”
之后,孙海波、颜文玉、田原的弟弟田豫迅速进入破案指挥部的视线,相继被抓获归案。最终确认孙海波、严文玉、田原、田豫是“1.28”大案的凶手,第11具尸体是田原。
随着审判的进行,孙海波、颜文玉、田原、田豫等犯下的各种恶性犯罪也被公之于众:
1992年2月1日,鹤岗矿务局运输部民警和儿子杨被、、颜文玉杀害;1990年12月19日晚,、为搞枪支,精心策划杀害了工商派出所民警高;1991年1月25日,孙海波等人持枪抢劫小金河储蓄所。由于储蓄所工作人员奋力反抗,抢劫失败,两名犯罪分子匆忙逃跑;1992年12月4日,孙海波、田原、颜文玉在大陆矿山犯抢劫工资18万元案;1995年1月28日,鹤岗南山矿发生一起重大案件,造成11人死亡...
1995年3月2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海波、颜文玉、田豫抢劫杀人案。三个罪犯都要枪毙三次,剥夺政治权利三次,终身。
1995年3月11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量刑执行会议结束后,立即将三名罪犯押往刑场枪决。
至此,鹤岗南山矿枪案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