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若琳 马伊琍卷入7亿元奶茶合同诈骗案 明星代言“翻车”该担何责

栏目:军事 2021-09-28 10: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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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文字|谢若琳

马伊琍又上了热搜,这次是因为代言“翻车”。5月15日下午,马伊琍工作室在微博平台发布声明称,“近日,上海市经侦总队通报,我们的演员马伊琍女士代言品牌查志兰因涉黑涉黑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品牌发出注销通知,并积极配合经侦工作提供线索和信息。”

据了解,“插枝兰”品牌背后或在一起“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中,涉案90余人被公关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金额超过7亿元。该诈骗案涉及“华电点”、“茶之兰”等50多个奶茶品牌。

数据分析平台CEO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随着资本出路的不断变化,名人代言也会涉及到很多领域,有些代言产品明星并不熟悉,因此会出现“翻车”的情况。“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不应将名人代言人作为重要参考标准。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名人代言与产品质量关系不大。”

马伊琍为“意外”说话

据上海市公安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日前,上海警方破获一起“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该案利用假冒品牌奶茶投资网站吸引加盟商,编造业绩能力骗取加盟费。犯罪嫌疑人金、王为获取非法利益,成立餐饮公司,并在未经权利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设立多个奶茶假名牌招商加盟网站,招揽潜在加盟商联系方式。随后收购或注册了“华天电”、“茶之蓝”等50多个奶茶品牌,并安排经营者推进特许经营业务。

据上海市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得加盟商的信任,伪造了多个品牌的授权文件,设计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甚至在加盟商实地走访期间,犯罪团伙雇人冒充消费者,价格从每人每天40元到80元不等,在茶店门前排队制造生意火爆的假象,通过加入层层铺设的套路骗取加盟商信任。

据了解,涉案90余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强制执行,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马伊琍工作室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马伊琍已经终止了与该品牌的合同。如果其他受骗的加盟商没有维权,也可以私信给马伊琍工作室,马伊琍工作室会尽力帮助维权。

据工作室介绍,2020年10月,马伊琍开始与查志兰合作。虽然之前查过品牌,但之前的筛选还是不够长期、全面、细致,存在工作疏漏。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对工作细节和流程进行了重组。未来合作品牌会更精挑细选,特别是在与品牌合作期间,会继续肩负起监督验证的责任,确保消费者的信任不会失望。

发言人应该负责吗?

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广告法》规定了两位名人代言的责任。一、《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二、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于与消费者生命健康有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虚假广告仍然代言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赵明认为,与上述法律规定相比,本案涉及欺诈加盟商,并非产品本身对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本案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第二种情况,需要证明发言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虚假广告,但证据本身难以取得。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名人代言人因为本文的内容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这些受伤的加盟商,应积极向相关办案机关报案,追究查志兰总部及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减少财产损失。他们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名人代言人对产品的代言内容是什么?’名人代言人提到加入代言了吗?这位名人代言人亲自参观过兰芝茶叶公司的总部吗等等。如果加盟商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可以从行政处罚的角度要求广告监管部门追究名人代言人的行政责任,从而震慑这种深不见底的名人代言行为。“赵明进一步指出。

其实这并不是第一次名人“代言意外”。互联网平台和金融投资产品是名人代言“翻车”和误导宣传的“重灾区”。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曾表示,名人等公众人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推荐或者证明未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的情况下,不得推荐或者证明广告。受理背书前,应当检查背书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背书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真实、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