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司机 沈阳一司机酒驾狂飙撞死行人 坐副驾驶的酒友还鼓励:撞 给我怼

栏目:军事 2021-09-18 1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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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驾驶员邱某在沈阳市沈河区艾芜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坐在副驾驶的饮酒者孙谋鼓励他“动手吧!给我!”在酒精的作用下,这辆疯狂的汽车撞上了一名骑电动车的行人,并连续撞上了一辆汽车和路边的一块石头,导致骑车人李抢救无效。2021年5月,造成这起悲剧的孙谋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孙谋,男,1987年出生,住辽宁沈阳浑南区,无业。

2019年12月5日晚,孙谋、司机邱某等人在沈阳市浑南区某餐厅吃喝,随后几人一起来到一家台球俱乐部打台球。

2019年12月6日0时,邱某驾驶黑色大众轿车,沿沈阳市沈河区艾芜街由南向北乘坐孙谋。邱某驾驶车辆超速,随意变道。孙谋担任副驾驶位置。他非但没有阻止,反而用“动手,给我”等煽动性语言鼓励邱某。

当他们行驶在沈阳市沈河区附近时,邱某的车辆撞上了前方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击后,他们没有减速、检查或治疗,而是继续向前加速,撞上了停在前方路口的赵的车,随后邱某的车辆撞上了路边的石头,被迫停车。

邱血液酒精含量为188毫克/100毫升,孙血液酒精含量为185毫克/100毫升。邱驾驶的汽车与李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追尾时,邱的车速达到110公里/小时,李获救后死亡。经鉴定,李因头部、颈部及胸腹部受到巨大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颈脊髓损伤及胸腹部脏器损伤死亡。

交警部门表示,这起道路交通事故邱负全部责任,李不负责任,赵不负责任。

事件发生后,邱某和孙谋被逮捕。孙及其亲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一审认为,孙谋、邱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随意变道,明知撞上被害人后不减速、不看、不治疗,继续撞其他车辆,再撞路边石头,被迫停车,造成一人死亡、一车损坏。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孙谋带走了车辆的副驾驶,无法控制车辆的行驶路线。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处罚。在法庭的第一次审判中,孙谋被判处五年监禁。邱某办理了另一起案件。

孙拒绝接受上诉。据他的律师说,孙在乘车过程中所说的“为我操他,你就死定了”都是玩笑话,并没有教唆邱的真实意思,邱也没有把孙的话当回事。孙谋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共犯,最多只能算是危险驾驶罪。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另案处理的邱某夜间在城市道路上高速驾驶车辆,来回变道。事发时驾驶速度高达110 km/h,其驾驶方式的危险程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也造成了一死一车损坏的严重后果。

孙知道邱酒后高速行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但他没有阻止。在遇到骑在车前的被害人后,明确指示邱与被害人发生碰撞,强化了邱的犯罪故意,也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人共同犯罪。邱积极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孙指使邱驾车撞向被害人,邱在他的指使下还实施了与被害人相撞的犯罪。近日,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