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你收到了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很快就会被起诉。
律师函通常由委托人委托的律师起草,由律师事务所盖章后寄给债务人。实践中主要用于催收欠款。常见的情况有信用卡催收业务、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都需要律师函。债务人收到律师函后是否应当起诉,主要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在信用卡催收业务中,大多数收到律师函的债务人不会被起诉。
很多信用卡债务人没有还清债务,会收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这些律师函很多是第三方催收机构通过合作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基本上是他们催收欠款的一种方式。如果欠款金额不大,一般债务人不会被起诉。
其次,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收到律师函的一方很可能被起诉。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委托方通常是公司。在检查应收账款时,这些公司通常会委托法律顾问给收款后未还清应收账款的客户发律师函。如果客户收到律师函后还没有回款,委托方通常会去法院起诉,这也是我们律师在办理公司法律顾问业务时经常会处理的。
第三,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果债权人发律师函,债务人也可能被起诉。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未能督促债务人,也会选择律师函。如果以后没有效果,他们基本上都会起诉债务人。
总之,收到律师函不会马上被起诉,但也是一个警示,如果债务人无动于衷,债权人很可能会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