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每家每户在购买新房时都需要缴纳维修基金。换句话说,维修基金必须支付。如果不支付,会对业主自身利益造成很大伤害。
1.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在相关文件中有规定,公房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缴纳,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一般情况下,会由房地产管理局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房屋维修基金将移交给行业委员会,由行业委员会行使其管理权。
2.房屋维修基金在房屋交付前支付。业主可以将首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缴纳。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住房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维修专项资金存入住房维修专项资金账户。
3.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简称专项基金,住房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住房公共设施专项基金和住房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时,账户内的结余资金也一并转移给房屋的新产权人。
房屋维修基金支付标准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应与售房单位签订相关维修基金缴纳协议,购房者应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开发商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标准:高层90元/㎡,多层50元/㎡;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注: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因此维修基金的比例因地区而异。建议所有买家去当地站或房管局站查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