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报》新鲜出炉!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是多少?
发放了多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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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个
组织概述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安排报告》、《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报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濮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非营利性全供给机构,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核算。该中心有四个科室、七个管理部门和一个分中心。共有98名员工,其中68人在准备中,30人没有准备。
2
二.业务操作
保证金:2019年新增开户单位170户,实缴单位2573户,净增单位75户;新开业员工1.66万人,实缴员工24.68万人,净增员工1.45万人;存款金额35.14亿元,同比增长12.9%。2019年末存款总额286.06亿元,同比增长14.0%;存款余额100.83亿元,同比增长9.8%。
有6家银行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比上年增加0家。
提取:2019年提取金额26.16亿元,同比增长26.6%;占当年存款金额的74.4%,比上年提高8.0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85.23亿元,同比增长16.4%。
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其中单存职工45万元,双存职工4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00笔,金额22.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1.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00笔,总额13.46亿元,中原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00笔,总额8.79亿元。
2019年收回个人住房贷款13.75亿元。其中市中心7.72亿元,中原油田分中心6.03亿元。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7.43万笔,余额91.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16.7%和10.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90.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有6家银行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比上年增加0家。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2019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收回项目贷款0亿元。2018年末累计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国债0亿元,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为0亿元,比上年增加0亿元。
融资:2019年募资0亿元,返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1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05亿元。其中本期0.03亿元,一年以下定期1.2亿元,一年以上定期3.81亿元,其余7.01亿元。
资金利用率: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政府债券余额之和占存款余额的90.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三
主要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2019年营业收入30564.72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市中心19125.67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11439.05万元;存款利息2585.4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7958.63万元,债务利息0万元,其他20.62万元。
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5504.47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市中心9191.52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6312.9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409万元,代收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94.83万元及其他6400元。
增值收入:2019年实现增值收入15060.25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市中心9934.15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5126.1万元;增值收益率为1.6%,比上年提高0.0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576.71万元、管理费用2469.58万元、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13.96万元。
2019年财务管理费14.4万元。上缴政府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27.5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327.51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上缴0.0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9045.94万元。累计提取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557.0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1220.51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提取21336.56万元。
管理费用:2019年管理费用为1876.62万元,同比增长3.9%。其中,人员经费1005.51万元,公用经费138.3万元,专项经费732.81万元。
市中心行政费用982.83万元,其中人事、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51.7万元、13.01万元、518.12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893.7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53.81万元、125.29万元、214.69万元。
四
资产风险状态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金额1085.86万元,逾期率1.2‰。其中市中心为0.9‰,中原油田分中心为1.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净额的3%提取。2019年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中提取2576.71万元,用于核销坏账0.0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9045.9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5.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占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例为2.2%。
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配套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000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核销坏账,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逾期项目贷款占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例为0%。
五
社会经济表现
存款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存款金额分别增长-11.9%、-8.1%、12.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59.8%,国有企业占13.6%,城镇集体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5%,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18.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占4.1%,其他占2.4%。
在有偿从业人员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42.1%,国有企业占35.1%,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4%,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13.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占2.3%,其他占5.7%;中低收入占99.4%,高收入占0.6%。
新开业员工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22.8%,国有企业占21.3%,城镇集体企业占8.8%,外商投资企业占1.2%,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1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占6.6%,其他占20.2%。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提取业务:2019年,6.0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6.16亿元。
其中回笼金额中,回笼住房消费占82.8%;非住房消费占17.2%。
在被抽取的劳动者中,中低收入占98.1%,高收入占1.9%。
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买和建造住房80.4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份额为26.7%,比上年末提高-1.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省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8741.11万元。
职工贷款数量中,90平方米以下的占11.7%,90-144平方米的占83.5%,144平方米以上的占4.8%。购买新房占65.7%,购买二手房占17.9%,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6.4%。
员工贷款中,单存员工申请比例为22.7%,双存员工申请比例为77.3%,三存以上员工申请比例为0%。
在贷款人员中,30岁以下的占18.2%,30-40岁的占39.1%,40-50岁的占34.2%,50岁以上的占8.5%。第一笔贷款申请占81.7%,第二笔及以上贷款申请占18.3%;中低收入占99.2%,高收入占0.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72笔,金额5214.5万元。2019年末,异地贷款总额10.2944亿元,异地贷款余额60196.18万元。
3.中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0万元贴息贷款,支持员工购买和建造面积0万平方米的房屋,当年贴息0万元。2019年末,革命业务共发放贷款0笔,贴息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支持贷款:2019年末,试点项目0个,贷款金额0万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贷款本息已还清。
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中转商计息贷款、项目贷款、住房消费支取之和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为124.9%,比上年提高0个百分点。
六
其他重要事项
当年机构和职能调整,受托办理贷款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变更。
该中心的组织和职能没有调整;受托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与实施。
1 .存款基础限额及确定方法、存款比例等存款政策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结合濮阳市实际,于7月1日至8月31日批准。2019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比例为5%,最高缴费比例不超过1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执行,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原则,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80元,月平均工资收入为5090元。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270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3664元;缴存基数下限按2018年濮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区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170元,濮阳县、庆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150元。
自缴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20%。根据濮阳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情况,确定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85元,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517元,市区下限为340元,各县区下限为300元。
2.使用政策的调整。
为应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资金利用率和个人贷款率长期居高不下的现状,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以及缴存义务与使用权的对应关系,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了阶段性调整。
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购房提取年限恢复为《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年”。
二是自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我市不同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个人贷款利率降至85%以下且持续12个月以上时,将按当时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判断依据以《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出具日期为准。
三是有条件受理全装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装修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将有条件受理。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费用具体金额的,在受理贷款申请时,按照总房价款减去合同中的装修费用计算“总房价款”;购房合同未约定装修费用具体金额的,在受理贷款申请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的70%计算“总房价款”。
四是试行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为解决缴存年限短、缴存额低的缴存人仅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满足购房需求的问题,以城市建设行为试点,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市区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该业务暂只针对已与我中心、建行备案签约的房产以及符合建行个人住房贷款要求的二手房,申请人首付不低于房款总额的30%。
服务改善成效显著。
通过认真梳理工作要求,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在“一网”前提下,提出“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全面梳理规范存、取、贷三大主业30项办理事项,住房公积金存、取、贷12项政务服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一般事项“零跑腿”,复杂事项“一次”。实现窗口综合柜员系统的“一站式办理”。提高存款单位和市民的满意度。
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9年,我们成功接入国家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建立了全面的机房远程监控系统。目前,通过12329服务热线、12329手机短信、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手机APP客户端、支付宝城市服务等功能的开发应用,我们已经构建了较为成熟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共上报公积金总额明细历史业务数据500多万条。12329服务热线独立语音查询7万余条,发送手机短信20余万条,访问门户网站55万个,注册网上办事大厅7.5万个,订阅微信官方账号1.2万个。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获得的荣誉有:省文明单位、职工郭同志荣获省先进工作者。
濮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