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完如何巧妙辞职 真正“聪明”的孕妇 休完产假就离职

栏目:国内 2021-09-25 05: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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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抽出时间来保护你的宝宝,你应该吗?

最近,一条新闻引起了争议。

来自成都的范女士,去年9月份入职,到现在已经怀孕6个月了。

因为怀孕初期有流产迹象,公司没有所谓的“怀孕假”。

在这种情况下,她请了三个月的病假以避免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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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苦于这个想给孩子挣点奶粉的“女强人”。

有的是被孕妇推着增加工作量;

有的已经失去了作为公司管理层的经济和时间效益;

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会让其他女性求职者以后找工作变得困难。

然而,事实是一样的。

虽然《劳动法》规定,在雇用员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雇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招聘标准,但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作或岗位除外。

但是流氓很多,一入职就生孩子,休完产假就辞职。

太多企业承受不了“雇佣女员工养娃”的压力。

所以面试的时候有很多育龄女性求职者。

难免会被问到是否结婚、是否要孩子等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

已婚且无子女的女性往往最先被人力资源部拒绝。

因为他们已经被企业标记为随时可能生离死别的“定时炸弹”。

存在“养人成本高,劳动力产出低”的风险。

不过,虽然法律法规对女性有保护和优待。

然而,在一些“聪明人”眼里,法律却成了他们胡来的保护伞。

02

无辜的企业和受牵连的求职者

其实,了解工作上的怀孕并不难。

但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很多人以为自己怀孕了,受法律保护,为所欲为。

工作场所的许多女性在协调工作方面做得很好。

他们努力工作,直到最后一刻才离开工作场所。

胎象如有问题,请休息几天检查或在家休息。

怀孕不是不能上班。

但是和企业协商不好的人太多了,然后就会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

就像备受争议的范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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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六个月后,她请了三个月的病假来抚养孩子。

之后公司的人员提醒她假期后是否可以回去工作。

我没有道歉就回复人事说“我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上班”,还直接强制旷工。

既然真的这么难受,你还是坚持不辞职在家休息。你是对公司感情太深,还是希望公司多花点钱帮你稳定足月宝宝?

我在休哺乳假之前必须休产假吗?

休完护理假准备换工作换公司准备生二胎吗?

这种不良行为本身并不是想要建立正常劳动关系的表现。

法律规定了“三个阶段”,以保护正常怀孕和分娩女工的权益。

不是这些聪明的“女强人”钻的洞。

企业是无辜的,其他正常求职者更无辜。

正是因为这样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这么多女性的就业形式才会越来越难。

作为一个孕妇和产妇,你当然可以享受你应有的权利,而不必提及其他道德问题。

但同时,你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位主管分享了自己的经历,称隐瞒怀孕的员工在接受采访后反咬了一口,称公司导致她威胁堕胎:

“有个下属来了七八个月,突然说自己怀孕六个月了。

作为主管,她跟她说怀孕是好事,不应该瞒着公司。

她自信地说,这是我的权利告诉或不告诉。

第二天,丈夫和母亲来到公司大吵大闹,说说话给她造成了心理负担,威胁要流产。

从那以后她就没来过这里,但工资是必需的。

直到孩子出生一年后,所有的合法权益都被占用了,一条短信辞职甚至没有出现。"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肯定会损害企业利益,导致女性求职环境整体恶化。

大连有个女的试用期怀孕了。

出于善意,她没有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并通知了公司。

但随之而来的是公司告诉她的解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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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明白谁打电话请病假时不头疼。

即使怀孕期间请几天假,也不会影响正常工作。

是的,很多职场女性即使怀孕也尽职尽责,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

但是,也有女性巧妙地运用法律法规,让自己在不损失工资和社会保障的情况下,舒舒服服地度过孕期和产期。

站在公司的立场,公司不知道这个女人属于什么样的女人。

为了避免招到“育婴怪”,提前炒掉她,及时止损也不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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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应该是避免职场死亡的金牌

在我们身边,其实已经有很多孕妇一直在尽心尽力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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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也承受着怀孕的压力,但她们不像那些拿着工资和公款养孩子的“脆弱”孕妇。

他们坚持工作,不会受到老板和其他员工的歧视。

因为她们真的尽到了专业人士的职责,再来说说自己作为孕妇的地位。

享受孕妇合理享有的权益。

对于和他们一起工作的人来说,她的能力是人们心服口服的第一要务。

那略显臃肿的肚子只会在工作的闲暇时间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怀孕的时候努力工作是很神奇的。

如果身体实在承受不了工作压力,自然要选择和公司协调。

要么转学,要么放长假,要么走人。

既然坚持怀孕期间上班是你的选择,那你就要认真负责的对待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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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找公司开始备孕,反而觉得公司的环境适合养宝宝。

我厚颜无耻地把我的休假单和我自己的检查报告扔在了人事桌上。

我把责任推给别人,然后用热水自豪地把宝宝养大。

更有甚者,他们还以已经威胁堕胎为借口,直接要求在家里和医院放长假来抚养孩子。

这种行为虽然不违法,但违背职业道德,应予以唾弃。

这不违法,但不道德。

妇女在工作场所受到严重歧视。

在很多企业中,男女员工的地位仍然不平等,这些自私的人破坏了环境。

对于想找工作的未婚无子女女性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正是因为孕期有很多不出力、偷懒的现象。

让其他孕期努力默默工作的职场女性被泛化。

企业不是慈善机构,所以他不会花很多时间去思考每个求职的女性是否都是一个努力工作的正常人。

所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只会“误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将所有这些成本转嫁给所有女性。

希望能尽快完善相关政策,为真正想在职场打拼的女性撑腰。

比如入职后立即休产假的人,不能按照正常的产假比例申请工资,没有特殊情况也不能在休完产假后立即休假...

保护女性权益固然好,但企业权益确实需要保护。

毕竟,谁想要一个入职半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休假,生完孩子休完产假马上就走的同事/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