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怎么样 天津大病保险待遇调整

栏目:财经 2021-11-29 02: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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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定了!

2020年天津市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调整!

从4月1日起

起付标准调整为21202元

职工大病保险参照执行

3月18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2020年4月1日起,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21202元。职工大病保险参照执行。

2021年起,我市统计部门公布我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我市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并公布当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当年度起付标准公布后,将继续使用上一年度的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