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虎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报告披露了事故报告的全过程:
1月10日13时13分许,虎山金矿回风井发生爆炸。13时30分左右,五彩龙公司、浙江奇峰工程公司、新东升工程公司负责人先后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1月10日19时许,西城镇党委负责同志向湖山金矿附近左佳村村民了解到事故情况,立即向栖霞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当时,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长朱滔到现场了解情况。姚秀霞认为被困人员更有可能获救,决定暂不报告,继续组织救援。
1月11日18时46分,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从其他渠道获悉金矿事故,立即要求栖霞市核实。姚秀霞、朱决定1月11日20时05分报到。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查,五彩龙公司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瞒报。
经查,五彩龙公司栖霞市虎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系企业非法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井口非法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显示,公安机关已对栖霞市委原书记姚秀霞、栖霞市原市长朱滔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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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姚秀霞未认真落实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未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的;不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栖霞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建局、交通局、西城镇党委、政府等单位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未认真履行相应监管职责。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15日被山东省委免职。2月1日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2月5日移送刑事拘留。
朱滔没有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未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未督促栖霞市有关部门履行事故报告职责;对栖霞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建局、交通局、西城镇党委、政府等单位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未认真履行相应监管职责。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15日被山东省委免职。2月1日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2月5日移送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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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2月23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通报,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虎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山东省委、省政府研究通过。据省事故调查组介绍,该事故是由企业非法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非法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1年1月10日13时13分许,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虎山金矿基建期间回风井发生爆炸,造成22人被困。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山东省委、省政府成立省市县一体化指挥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惜一切代价、千方百计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经全力抢救,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同时,省委、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国内权威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经查,事故原因主要是导爆管雷管、导爆索、炸药非法存放,井口非法动火,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混乱,施工项目外包,参与实施安全生产的企业责任缺失;相关部门不负责安全监管,地方党委政府不负责属地管理。
同时调查发现,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谎报。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规依纪追究45名责任人责任。
对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浙江栖霞奇峰矿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宗兴严重违规外包爆破作业和混装炸药、烟台鑫东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外包安装地下设备、违反井口动火规则等15名企业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浙江奇峰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栖霞项目部一名负责人在事故中死亡,被免除刑事责任。
同时,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委副书记、市长对迟报、瞒报事故负有责任,现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对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等28名公职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对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奇峰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栖霞市大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栖霞市安达民爆材料有限公司、烟台新东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事故责任单位给予最高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对烟台北海民爆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对7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其中贾、自处罚执行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指示烟台市委、栖霞市委、市政府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进行深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