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纳税人异地转让、租赁房地产是否需要填写《跨地区税务事项报告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程序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异地转让、租赁房地产不适用《出境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规定》。
因此,异地转让、租赁房地产无需填写《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
02
如何处理丢失的发票?你还需要去大厅吗?
你不需要去大厅,但是你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具体路径如下:我要交税-综合信息报表-具体涉税信息报表-发票丢失损坏报表。
03
新办企业申请税务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有时间限制吗?
答:已取得“一照一码”证照的纳税人,如无涉税事项,无需办理纳税申报或领取发票,可暂不做补充资料,税务机关无需为其核定税款。
04
北京企业办理跨区域迁移,目前正在受理。开票收货时能填写原始地址信息吗?
答:由于跨区域迁移过程中开票的税务登记信息未发生变化,建议按照原地址信息开具和收取发票,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后,按照新地址开具和收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