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在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铺设水泥、修建驾校;清朝的古建筑被撞墙砸成了“危房”,供员工直接居住。在山西长治,一家名为长运公司的企业在当地文旅局众目睽睽之下公然破坏文物古迹。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长运公司在山西长治六安府遗址保护区硬化水泥、修建S型弯道、半坡、启动高台阶、修建驾校训练场。公司员工也居住在保护区内的清代古建筑中,进行了破坏性的修缮。不仅如此,矛盾的是,当地的文化旅游局也表达了对前者的了解。至于后者,当地文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搬走了,但细节后来不得而知”。
一个敢做,一个敢放,国家级文物保护区就改成驾校。
据介绍,六安府遗址于2006年被列入第六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保护范围划定要求,六安府建筑周边90米为保护区,长运公司修建的驾校在保护区内。
讽刺的是,尽管公然破坏文物,长运公司却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合理”和“冤枉”的。所谓“理性”是因为公司拥有文化保护区内的土地产权。按照这个“原则”,他们自然可以自由控制土地使用,选择建驾校。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土地所有权的变更而变更”。这意味着,国家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即使拥有土地产权,也不能破坏或改造,否则就是非法的。
因此,长运公司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他们也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只是想打“擦边球”。公司表示,长期以来,他们有土地使用权却不敢动,不得不参与文物保护。直到最近,因为经营困难,他们开始修建驾校来创收。
但他们在建驾校时,从规划、开工到竣工,按照常规文保单位的要求,需要逐层上报审批方,才能获批。然而,当地文化旅游局只是对公司采取的流程“打了几个电话”来回应。
长途运输公司明知故犯,当地文保部门视而不见,监管不严。双方都把《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当儿戏,导致了工地上建驾校的闹剧。
在文物古迹中修建违章建筑曾经是一种高发现象。后来随着执法力度的提高,国家进行了专项整治,然后就收敛了。然而,近年来,相关现象仍然频繁发生。例如,2019年,国家文物局通报了前三年文化保护区的违法建设和拆除情况,包括在元上渡遗址修建蒙古包、在殷墟保护范围内修建古玩市场、在阿拉善长城保护区设立采石场等。
文物保护不是儿戏,此次工地建驾校事件是又一次警示。就此次事件而言,长运公司明知故犯,令人深恶痛绝,应依法惩处。然而,当地的文化保护部门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却没有监督它的发展,隐患更大。而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保护文物,守住《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基本底线,需要不断重申。任何以“经营困难、增收节支”为名挑战底线的要求和行为,都要予以抵制和严厉打击。这一点需要在现实中反复落实。
□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