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白酒“六朵金花”之一的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再次遭遇IPO重创。该公司早在2007年就开始了IPO上市计划,但至今未果。据公开证券报记者调查,郎酒股份披露的招股书存在国有产权转让未报审批,IPO前短期存在较大价差等问题。
国有产权转让未报审批的
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郎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募集资金约74.54亿元,将用于优质酱香型白酒产能建设项目、郎酒数字化运营建设项目、郎酒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优质浓香兼香型白酒产能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在此前的IPO中,郎酒股份的商标所有权问题成为拦路虎。根据最近披露的招股书,郎酒股份通过重组解决了商标权属问题,但存在国有产权转让未报经批准的问题。
郎酒有三家赞助商,分别是郎酒集团、宝光集团和万华投资。郎酒集团是郎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郎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本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后来变更为王军林富豪实际控制的企业。郎酒股份成立前,郎酒集团持有的主要资产为白酒生产、销售相关资产及股权,主要从事“郎”牌白酒的生产、销售。宝光集团持有的主要资产为郎酒集团100%股权,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公司成立后,郎酒集团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将白酒生产销售相关资产及股权转让给郎酒股份。
“郎”酒的品牌来源于地名,郎酒股份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朗”品牌商标是久盛投资的主要资产。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久盛投资将“朗”品牌商标授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独家使用。
久盛投资是谷林国资于2008年11月13日在Hidesuke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2009年12月11日,古蔺县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将朗牌等133件商标分配给古蔺县九圣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将朗牌的133件注册未决商标无偿分配给九圣投资。
2010年10月,谷林国资以2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久盛投资40%股权转让给宝光集团。根据《补充协议》“商标等无形资产增值部分自2009年1月1日起归品牌投资者所有”,宝光集团先后累计收购九盛投资40%股权,合计持有九盛投资80%股权。2016年11月,宝光集团将其九盛投资的80%转让给郎酒股份,谷林国资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谷林国资又将久盛投资40%的股权转让给宝光集团,未履行国有产权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和进入交易程序,也未报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导致程序瑕疵。根据1995年7月13日四川省政府发布的《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有偿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应当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运作。未在县城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的,由政府指定部门组织转让”。
一个月后价格相差20倍
对于郎酒股份IPO前的两次股权转让,也存在质疑。
2016年11月,郎酒股份首次转让。招股书显示,2016年11月10日,万华投资、宝光集团、郎酒集团分别与王俊纲、王军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万华投资以2500万元持有郎酒2500万股。价格转移到王俊纲;宝光集团以2500万元的价格将郎酒2500万股转让给王军林;郎酒集团以5000万元的价格将郎酒5000万股转让给王军林。
次月,郎酒股份第二次转让。招股书进一步显示,2016年12月30日,郎酒集团分别与周、蒋祖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郎酒集团以21元/股的价格向周转让郎酒500万股,向蒋祖明转让150万股。2017年1月9日,郎酒、郎酒集团、王军林、于波三期、CGL、APL签署《股份购买协议》。郎酒集团以21元/股的价格向于波三期转让郎酒1428.57万股,向CGL转让5619.05万股,向APL转让952.38万股。
这意味着仅仅一个月后,郎酒股份与股权转让价格的差额就达到了20倍。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一次股权转让后、第二次股权转让前,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2016年12月26日,四川华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四川郎酒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四川郎酒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涉及的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1月30日,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031.80672万元,折合20.64元/股。
那么,为什么仅仅一个月后两个股权转让价格就相差20倍呢?谷林国资将久盛投资的另40%股权转让给宝光集团,未履行国有产权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和进入交易程序,未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是否合规合理?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致函郎酒,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记者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