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经常在创作中苦苦沉思,然后精心雕琢,最终可能会成就一部杰作。然而,有些人反应敏捷,几乎没有思考,脱口而出就是一篇好文章。李白曾经嘲讽杜甫。“别太瘦,老是苦于过去的诗。”然而,杜甫并不在乎。相反,他热情地称赞李大哥在世界上的才华。“白人也是无敌的,但不是一个群体。”
其实你仔细想想,他们也是通过赞美对方来抬高自己的。然而,在古代,有一个才子,喝了三轮酒,写了一首好诗。以下是唐代一位才人的一部名著简介,不仅得心应手,而且是一个著名的故事。
一听到她弹竖琴
唐朝:李端
GOLD MILLET轴的古筝发出了优美的声音,古筝之美坐在玉房前。
试图尽最大努力赢得周郎的青睐,你看到她故意拨错了弦。
唐朝名将郭子仪的小儿子艾国是个聪明人,喜欢与文人交往。有一次,他为四面八方的贵宾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大理才子李端也出席了。喝了三轮酒,大家都热情地写诗娱人。在有一个婢女,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很会玩郑。李端可能总是在她多喝点酒的时候瞥她一眼,她的丫环也时不时回头看他一眼。是你爱我,爱我。
立刻明白了李端的用意,笑着对他说:“如果先生当场写了郑的诗,我就送给你。”李端忍不住笑了。他立刻跳起来,举起杯子,把它擦干。然后他有了这个著名的杰作。这首诗洒脱,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线条流畅的人物。
前两句描写的是一个用手弹古筝的女人,“她那雪白的玉手,在金色的琴上闪闪发光。”诗人形象地说,制作精美的古筝发出优美的声音,用手弹古筝的美女坐在玉屋前。金粟,形容弦轴细腻;房间里,郑的枕着琴弦。
简单的10个字形容华丽的乐器和琴师的手洁白如玉。虽然音乐很美,但更微妙。“金黍素手玉屋”的对比,色彩明亮奢华,给人的印象非常强烈。读者似乎也瞥见了闪亮的柱子,白嫩的小手,优雅的琴房,可以激发人们对悠扬琴声的想象。
最后两句描述了音乐,“为了吸引周瑜的目光,她时不时会触到一个错误的音符。”诗人没有继续描写女性的演奏技巧,而是描写女性为了吸引知心朋友的注意而故意放错筝弦。诗人通晓历史,很容易引用三国时周瑜的典故。周瑜精通音乐。他能感受到别人最细微的错误和遗漏,他会时不时地检讨。
当诗人看到美丽的女子扮演郑时,他立刻想到了的故事。一个“错”字,展现了一个女人扮演郑的细腻心理,既是一种邀请宠物的感觉,也是一种寻找知音的苦心。她灵机一动,不时故意拨错一两个音符。不和谐的旋律突然惊动了陶醉的诗人。他下意识地皱起眉头,看着她。作者写道,女性比其他人更聪明,并暗示听众认真对待谎言,生动地展示他们的心理状态,这很有趣。
李端写完这首诗后,在座的嘉宾频频点头,对李才子的非凡才华拍手叫好。郭公子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给了他们很多漂亮的礼物。李端不仅喝了酒,赢得了赞誉,还欣喜若狂地拥抱了美女。俗话说,李朗去赴宴,古筝嫁得好,公子大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