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北省黄骅市市民李青山告诉记者,他哥哥和儿媳康飞飞的坟墓在农历十月一日前的深夜被盗,康飞飞的尸骨和陪葬的“三金”下落不明。经公安调查,发现偷走康飞飞尸骨并与他一起埋葬“三金”的人正是康飞飞的亲生父母。
康菲菲的父母为什么要当
女儿死后12年,她偷了她的骨头?
中间隐藏着怎样的敌意?
康菲菲的父母“偷”了他们女儿的骨头
和你一起埋“三金”违法吗?
我家深夜偷了一个死了12年的女人的骨头,在空的棺材里放了一个红萝卜。
每天晚上准时直播的李威俊,已经沉寂了半个多月。他一整天都闷闷不乐,一直躲在离床边设置的直播杆很远的地方。即使平台每天有50元的分成,他也不感兴趣。
“他们家半夜偷了我媳妇的骨头,这不仅侮辱了我媳妇,也侮辱了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11月30日,70岁的李说出了自己不开心的原因。
李的“儿媳”指的是康菲菲,他的二儿子的妻子,已经去世12年了。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李说,今年农历九月二十九日他们去祖坟的时候。发现康菲菲坟墓上防止水土流失的红砖被扔得乱七八糟,经判断她的坟墓被盗,她报警了。吕桥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警察的监督下,他们挖好了坟墓,打开了棺材。他们发现钉在棺材上的四颗大钉子已经被打开,康飞飞的骨头和埋在棺材里的“三金”都不见了。
棺材里只有一个红萝卜。“一个萝卜就是一个坑”,因为棺材留不住空,盗墓者偷走了尸骨,用萝卜填满了掉下来的“坑”空。
空空棺材后康飞飞的尸骨和三金被盗
看到坟墓被盗后,派出民警的民警可能觉得案情严重,于是打电话给黄骅市刑警六队民警进行调查。两天后,刑警六队的民警告诉李伟军事家,儿媳妇康菲菲的尸骨被家人带走了,家人也承认了。后来,李的家人打听,康菲菲的骨头被拿走后,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还配了一个女亲戚。
站在康菲菲的空荡棺前,李青峰讲述了她娘家偷尸的行为
11月30日上午,记者在岗岗村以西五六百米的一片小树林里看到了康飞飞的坟墓。她的棺材已经挖好了,盖着厚厚的棺材盖,躺在凸起的坟土上,上面的大钉子已经弯了。还有厚厚的棺材,还在坟墓里,里面空空也一样。李青山说,后来放进去的大胡萝卜被警察拿走作为证据。
康飞飞尸骨被盗后的墓葬场景
在为我母亲扫墓时,
五兄弟去了女儿的坟墓,挖出了坟墓
李青山说的是真的吗?
我家为什么要偷康飞飞的骨头?
12月1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康菲菲的父亲康新正,以及后来回家的康菲菲的母亲郝桂华。
康新正承认,康飞飞的骨头是他们在午夜带走的。我选择在这个时候走,是因为这是她母亲去世的第三天,所以我需要绕过她的坟墓。12点,他们的五个老兄弟开车去了康飞飞的墓地。当我到达那里时,我挖出了坟墓,打开了棺材。我发现康菲菲的“没什么烂的”,衣服也没问题。她下葬时,辫子还留着,但皮肤没了,皮肉没了,只剩下一副骨架。他们用棺材里的被子捡起骨头,放回车里。
他们取出骨头后,就这样回填了坟墓,并按照当地的惯例特意放了一根从市场上买来的大胡萝卜。
但是康新正说,他们开始盗墓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三金”。孩子死的时候,他们看到穿在她身上,但不清楚是不是埋的时候穿的。后来,从外面回来的郝桂华承认,他们带回了“三金”,应该属于他们家的收入,但他们不想要,当他们告诉女儿他们的婚姻时,他们会作为她的嫁妆埋葬。
康飞飞墓出土“三金”
郝桂华立即找到了“三金”让记者看到。记者在一个红色塑料袋里看到,里面有两只金耳环、一条金项链和一条金手镯,颜色已经变得暗淡无光,还夹杂着一些毛发。
害怕“战争”,
我选择在半夜12点取骨头
谈及为何直到女儿去世12年后才带走尸骨,郝桂华说,几个月前,她和丈夫康欣很生气,伤了心,想去女儿的坟前痛哭。但是到了女儿的坟前,发现李家祖坟已经搬走了,但是女儿的坟还留在原来的地方。她认为李家已经把女儿给抛掉了,又心疼小女孩,所以想把小女孩的骨头带回去,给她找个好归宿。此外,女孩死后,李家与他们断绝了关系。既然他们已经伤了亲戚,就没有理由把女儿的骨头留在这里。
郝桂华说,发现女儿被落下后,有一次她打电话问李,为什么开工时不告诉她,问她为什么把女儿落下。但是,李解释说,她没有离开自己,之所以没有搬到康菲菲的坟前,是因为她是孤坟,进不了祖坟。当她表达收回女儿尸骨的想法时,李称她为“吹牛”,他们谈判失败。后来她找当时的派出所所长商量康飞飞尸骨的搬迁问题,所长回答他没说。
不得已,她和三位律师一起去黄骅市“请示”,询问搬动女孩尸骨是否违法。三位律师都回答说不违法,他们告诉她,搬动坟墓是违法的,但如果在“战争”期间伤害了人。为了避免“战争”,他们选择在深夜捡女儿的骨头。
李承认,郝桂华确实打电话来问,为什么搬到坟前不告诉她。当时他解释说,有六个兄弟和六个孩子,墓地太小,以后用不上,于是六个兄弟商量把坟墓搬到更大的地方。但搬坟是哥们的事,自己做不了主,就算告诉郝桂华也没用。
况且按照习俗,康菲菲的坟是孤坟,她英年早逝,根本不能动弹。她将来只能和儿子死后一起葬在祖坟里。但是,郝桂华想把康菲菲的骨头拿走,这让他很生气,说她在“吹牛”;至于郝桂华说是通过中间人达成的协议,他根本不知道。
李家祖墓空迁址后,原址距离康飞飞墓地仅20余米
李也承认,媳妇死后,康家白送了一帖,他就扔掉了;在那之后,这两个家庭没有亲戚。“那是因为我媳妇去世的时候,他把我们家折腾得太厉害了。”
新婚媳妇喝了农药半年后,
死亡原因不同
本来可以谈判的事情最后发展到半夜“偷”骨头的地步。原因是两家世仇太深。
原来,2008年农历二月初八,李之子经人介绍与郝桂华之女康菲菲结婚,两家关系不错。养虾,每隔三五天,它就会把鱼虾送到李家;李氏一家会经常回烤鸡什么的。但康菲菲喝了半瓶百草枯后,这段和谐的关系戛然而止。
据李青峰介绍,农历7月26日,康菲菲回到母亲家看望生了第二个孩子的大嫂,然后回到他们7月29日经营的商店。那天晚上9点准备睡觉的时候,康菲菲背着他接手机。他怀疑她又和什么人联系了,就拿着她的手机去查,但是康菲菲没有给他看,两人发生了冲突。康菲菲一气之下离开了她的住处。他以为过一会儿她会回来,所以她没有跟着她。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当她发现自己没有回来的时候,她出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
第二天发现没回来,就给爸爸打电话,派人找了一整天。晚上9点左右,有人给他打电话,说康飞飞在南大港某酒店喝了百草枯,正在医院抢救。他们冲过去,把她转移到沧州的一家医院,但他们被救了两天两夜,但他们没有过来。
新立村,康菲菲娘家所在的村子
谈到冲突的原因,李青峰说,他怀疑康菲菲外面有人。但是,郝桂华说女儿很孝顺,不能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郝桂华认为,女儿死得太惨。她曾经问李青峰:康菲菲离家出走为什么不去找她?你为什么不打电话问你是否已经回到你母亲的家?走了一天一夜为什么不通知家人?
李说,第二天一早,儿子发现康菲菲还没有回家后,就打电话告诉他。他去康家找。康菲菲的父亲康新正听说女儿找不到了,就说:“坏了。去河边找。”。他怀疑康新正知道女儿为什么吃药。
李还说,在康菲菲自杀前,她写了一封遗书,说公公婆婆很好,丈夫也很好,但她要求家人在她死后不要对南大港的那个人太苛刻...康菲菲离开家的时候,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谁帮她开酒店,谁帮她买农药?
郝桂华说,女儿失踪的消息是她去儿媳所在的霞浦村赶集时得知的。李家之前并没有告诉他们。他们也不知道遗书的事。
当年这个酒店是不是康飞飞有问题,李也不确定
出去“办葬礼”,形成仇恨
两家人对康飞飞的死因看法不一,但更大的矛盾发生在康飞飞的葬礼上。
李说,康菲菲去世后,他们花了1800多元给康菲菲买衣服,但回来后,康的家人觉得太便宜了,于是他们去南大港买了4000多元的衣服和“三金”。买这些就够了。更有甚者,康的家人在下葬时坚持要和他们一起葬“三晋”。但这种行为相当于在坟墓里埋了一个“风水煞”,对他们家族的后代极为不利。
黎烈弓的两家人因为康飞飞喝药死了而结怨,也因为偷尸而结下新仇
李说,买了衣服和“三金”后,他以为可以去参加葬礼,但康家提出让大孙子为康菲菲争取,但大儿媳和她家人不同意,于是大儿媳和大儿子吵了一架。没门,他们家只好在门边找个孩子代替。“这是天大的恩惠。我们一辈子也完成不了。孩子结婚、生子、买房后,我们都要第一个表达。”
在解决了并发症的问题后,康家提出将康飞飞的遗体安葬在李氏家族的祖坟里,但根据当地的规定,孤独的坟墓和死去的年轻人不能进入祖坟,但李同意了。据他儿子的了解,这是康家的居心叵测,他们不希望他娶媳妇,因为没有人愿意以“二奶”的身份进入祖坟。
李家祖墓旁的康飞飞墓地在一片小树林里
康家的要求都解决了,但令李没想到的是,康菲菲的母亲郝桂华又假装生病住院了。他们送来2000元抚慰金后,她立即“付了病”。
主持康菲菲葬礼的“总理”李证实了李的说法。李说,这显然是浪费人,“让你过不去”。明明三天就可以出殡,却一直折腾了五六天。这五六天要花多少钱?我家每天都有五六十个人,在村里的帮助下,每天都有一百多人吃饭,他们要吃一桌子。一天光吃饭的费用就2000多。
郝桂华认为,他们并没有刁难李家。退一步说,她的女孩死在了李家。如果她真的想刁难,她会去法院起诉李青峰,追究他的责任,并要求她赔偿10万元。
李青峰站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回忆起康飞飞一家哀悼的情景
她承认确实让李再买衣服,因为她之前买的衣服是老人的寿衣;他们确实要求进入祖坟,但那是因为李家告诉他们,“有什么要求,尽管问”;她住院时,因为悲伤而失去了知觉。李家人确实去看望过她,给了她2000元。她直到第二天才离开医院。至于吃饭,他们都回家了,只在葬礼那天早上吃了一桌子。
因为康飞飞的死,两家人反目成仇,给双方都造成了无尽的痛苦。李的妻子说,因为哀悼,她非常生气,她有精神问题,仍然需要依靠药物来维持;郝桂华说,因为女儿去世,她心脏病发作,心脏放了两个支架,需要放一个。
李氏家族所在的岗岗村,很多人都知道这个葬礼
8万的袁茵pro配吗?
固有矛盾没有解决,两家人因为“偷尸”制造了新的矛盾。
李的大儿子通过亲戚得知偷了女儿的骨头,然后以8万元的价格将康菲菲的骨头卖给了村刘道林的家人。他计划与刘佳的儿子举行阴婚,刘佳的儿子在农历十月初九早逝。“显然,他们先找到了买家,然后偷走了骨头。”
立即向警方通报了这一情况,并通过中间人说服了刘家人,说他们已经报警,不想葬在一起。根据中间人的反馈,刘佳给康佳打电话问怎么办,康佳说:“放心,我们有事情要承担。如果你不想要,我们还有一个问题。”
李青山认为,康佳说“还有另一种作物”,显然他还没有联系到买家。事实上,像康飞飞这样死去的年轻女孩的骨头在阴pro的市场上非常受欢迎。在当地,自古以来就有撮合阴亲的习俗。未娶媳妇就死的男人,或死后再婚的男人,必须先配个阴亲戚,才能进祖坟。岗岗村90岁的老人李说,这些都是迷信,都是“没用”的,只是为了让活着的人安心。因为死的男人多,死的女人少,每个未婚的女人都会死,会导致疯狂抢劫。
记者在沧州市海源市场的中介街上看到,在街上的几十家中介公司中,不少还经营着谈阴亲戚的生意,价格在10万到20万不等。因此,康菲菲有“下一茬”也就不足为奇了。
沧州市海源市场的一条中介街,其中一些已经引进了殷pro的服务
康飞飞的父亲康新正承认,康飞飞的尸骨被拿回来后,她确实告诉了她一个秘密的吻。这个人来自刘畅村,死于一场车祸。他死后,儿媳走了,留下了两个孩子。找他,我还是想给女儿找个好归宿。有人在新年期间为她烧了纸。他也承认收到对方8万元彩礼钱,但这笔钱会在女儿“出嫁”时返还。
康菲菲的母亲说,在拿走康菲菲的尸骨之前,她花了3000多元给女儿买了一口棺材,花了一两千元给女儿买了衣服,然后把她埋在村北的一块地里。她说有“尹琴”这回事,但因为李家报警,原定的“结婚”安葬日取消了。
在康新征的带领下,我们在村北一片荒芜的田野里发现了康飞飞的坟墓。这实际上是一个棺材状的小房子,突兀地矗立在地面之上。它是砖做的,上面覆盖着一层水泥。康新正说,在拿走康飞飞的骨头之前,他们把棺材放在这里,买了砖头和水泥。那天拿回来后,我把康菲菲的骨头放进棺材里,第二天在棺材外面盖了这个小房子。
康家是为康飞飞的尸骨新建的监狱棺材楼。这种建筑多用于配阴亲戚
随后,记者前往刘畅村找到刘道林进行核实。但刘道林一家并没有住在村里,而是搬到了天津塘沽。村里有七八个村民说,他们没有听说过刘的孩子配尹亲戚。如果他家的孩子和一个女亲戚结婚了,村民应该都知道。因为和阴亲戚结婚和和活人结婚一样隆重,要按小时去娘家结婚,要举行婚礼,要办酒席。
根据村民的指示,记者去查看刘儿子的墓,但没有找到。听到这个消息的村支部书记刘先生说,刘儿子的墓就在我们刚去的铁路下涵洞附近,地上没有“犯人”,而是埋在地下。刘和康决定结婚后,接到甘岗村党委书记的电话,说李家人已经报警,不要再合葬,以免人财两空空。刘家人有点担心,所以他们退休了。康家也退还了8万元彩礼。
记者在刘畅村没有找到刘道林儿子的坟墓,但周围有许多等待与殷家亲属匹配的棺木建筑
至于康佳为康飞飞修建的陵墓,李青山认为这是一座掩人耳目的假墓,应该是康佳怕出事的诡计。其实他也问过刘畅村的一个熟人。另一个人说,康飞飞因为怕出事,已经和刘家的孩子一起悄悄下葬了。
“他盗墓已经犯法了。现在他卖了女孩赚钱。我一定要追究康家人的责任。”李青山说。
“卖”你女儿的骨头违法吗?
拿走你女儿的骨头是偷窃吗?
用自己女儿的骨头配阴亲戚不违法吗?
李青峰说,事件向警方报告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黄骅刑警六大队民警未对康盗骨行为立案,也未出具不同意通知书。他们认为康的家人拿走女儿的骨头并没有违法。
黄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已介入调查
11月29日,李青峰陪同记者视察康飞飞墓地时,一名民警打电话给他,要求他到刑警大队办理受理盗窃“三金”案的相关手续。办完手续后,他会在一个月内答复是否立案。至于盗骨一事,警官表示,因为康的家人是康飞飞的直系亲属,他们有权带走自己的骨头,这不算盗窃。
李青峰对这一说法非常不满。他问:康菲菲葬在我祖坟,我们又结婚了。她是我的儿媳妇。我死后,我们会葬在一起。她家人偷的是什么?如果我家偷的不算偷,今天高兴就偷一次。如果过几年他们高兴了,就会再偷一次,再卖一次。尹琴没有重婚罪。以后大家都会效仿。这个社会不乱吗?
11月30日,记者致电黄骅刑警六大队承办此案的陆警官。陆警官说,如果有什么问题,需要找刑警队谈,不方便在电话里谈;然而,当记者在黄骅市刑警六大队找到他时,他表示拒绝接受采访,有事可以找冯队长。另一方面,冯队长在电话中表示不在办公室,案件正在调查中。他们暂时拒绝接受采访。
沧州市公安局
对于上述问题,河南杨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剑锋认为,其母亲家人将女儿的尸骨带走,不构成偷骨罪,因为死者康菲菲与男方有姻亲关系,而与父母有血缘关系。
如果康菲菲有自己的孩子,父母拿走她的尸骨会伤害孩子的感情,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是如果没有孩子,随着她的去世,公婆就失去了亲权,她的尸体管理权属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男方无关,所以她的父母可以随意处置。
至于拿走“三金”是否构成盗窃罪,刘剑锋认为,拿走“三金”是当时双方约定与尸体合葬,也就是说双方约定“三金”的管理权属于尸体,但尸体的管理权属于女方家庭,因此拿走“三金”不构成盗窃罪。
河北启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对此有不同意见。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犯罪,盗尸罪是指秘密盗尸并置于其实际控制之下的行为……”本案中,康飞飞的尸体在李氏家族的坟墓中已经埋葬了十二年,其家人在李氏家族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康飞飞的尸体盗走并出售给他人,已构成盗窃罪。
关于康家人拿走“三金”的问题,崔认为,康菲菲棺木中的“三金”价值2万余元,康菲菲家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康飞飞一家的除骨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要求,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李家人已提出申诉,要求追究黄骅市公安局未立案的责任。同时,还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康飞飞家属盗窃尸体、盗窃犯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