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上午,
福安赛奇镇党旗山庄附近路段
一辆汽车撞上了一名行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公安交通警察总队福安局
事故处理中队反应迅速
密切合作和协调行动
3小时内快速休息
“6.28”交通事故死亡逃逸案。
●案例历史●
2020年6月28日06时30分,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报警指令称:在福安市赛奇镇党旗山庄附近路段,发现一名老人受伤倒地。原因不明,不排除他杀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已通知120急救人员和刑侦大队。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勘察保护事故现场,疏散交通。与此同时,他们发现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躺在路边的沟里,其他情况不明。后来到达的120名救护医生判定死者当场死亡,没有生命体征。
快速反应,快速进攻
大队立即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计划。大队领导带领精锐警力成立“6.28”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战士们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调查、走访,安排并密切配合视频调查组实时破案。
在现场,除了在路边一条沟里发现的一具尸体外,经过仔细搜寻,只发现了两小块疑似车辆残骸,案件侦破难度较大。
通过调查,事件发生时间初步确定在6月28日3时至4时之间;通过疑似车辆碎片将车辆锁定为白色汽车;根据尸体状态和疑似车辆散落的碎片分布情况,将方向锁定为赛奇镇至西屏镇。
结合以上特征,我们大胆冒然与视频监控系统配合,迅速发现一辆车号为福建J2XX9B的白色轿车符合上述特征,搜索小组立即对车主所在小区进行搜索。
包围圈严密,肇事者出现了
在西屏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在一条小巷子里发现了受损的事故车辆,并立即对车主住所进行了搜查。9时30分,涉嫌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藏匿家中的肇事司机林某清被成功抓获。截至目前,事故驾驶人林某清在福建J2XX9B醉酒驾驶白色轿车时,已如实供述自己逃离交通事故。
截至目前,福安市“6.28”致命交通事故及逃逸案,经过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的缜密侦查、及时配合和西屏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在3个小时内成功破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通事故和逃逸
不仅违法,而且违背伦理道德
因此,犯罪往往更加严重
那么问题来了!
交通事故后,
我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抢救伤员而改变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和路人应提供协助。
宁德公安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逃跑
尽快抢救伤者
同时,主动报警接受调查
依法承担责任
为了尽量减少对他人和自己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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