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变,税收的形成无非是商品流通、资产持有、财富收益三个部分。
营业税:
流通中的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融入国际市场,增值税也从17%和16%下降到13%,在空之间不断收窄,持续下降;关税也会随着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变化而整体下降,很多会趋向于零关税;可以提高的是高消费税,但现在这一块也不低了。
财产税:
未来可以大幅度增加的部分是财产税,主要是指房地产税和遗产税,这是未来必须加强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在一些西方国家,房地产每年需要征收房地产市场价值的1.5% ~ 3%,房地产税根据不同国家的情况从15% ~ 80%不等。
所得税:
其余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是税收的主要来源。这也是税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比例最高的是增值税,约占税收总额的40%;其次是所得税,占30%左右。个人所得税是10%。
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是非常正常、必要和不可避免的。问题的纠结在于是否有必要征收这么多,门槛是否不能降得这么低!
根据胡润最新的中产家庭收入门槛,一线城市家庭收入40万元,其他城市家庭收入30万元。那么两个中产阶级的平均收入是15万元。也就是可以简单理解为,只有月入1万以上的人,才算是中高收入者。然而,即使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经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它仍然在不断向低收入人群征税。这不符合个人所得税让个人收入更加公平的初衷。一万元的起征点更符合税收的本质。应该对中高收入人群征收个人所得税,然后反哺低收入人群。
还有,为什么近几年富人的财富快速增长,而普通居民却越来越感到压力?这主要是因为钱生钱赚钱的速度比劳动力赚钱的速度快,这也不符合社会公平的规律。这进一步滋生了逐利阶层的膨胀,也将影响社会发展的动力和经济发展的潜力。
主要建议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避免对穷人征税。在税收总额持续下降的基础上,加快开征遗产税和房产税,逐步将税源从流通转向持有。让钱生钱的速度慢下来,通过劳动致富的机会就增加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面貌进一步体现了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