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优秀人才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类别旨在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与其他移民类别相比,EB-1A具有明显的优势:无需排班、名额多、无需美国雇主支持、复习时间快、不受语言和年龄限制、无需投资。此外,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同时获得绿卡。
特别提醒的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一直提倡谦逊,很多人可能第一眼就被“杰出人才”这个名字抓住;进一步看到“需要获得国际奖项”的高门槛和严格要求,我甚至直接打退堂鼓,放弃了这条可能成功的快速移民通道。
事实上,在美国申请优秀人才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难!接下来,我们将带您了解更多关于EB-1A优秀人才在美国的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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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需要申请人有多优秀?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条的定义,EB-1A“杰出人才”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专业能力的少数顶尖人物之一。”
优秀人才的成功申请者包括大学教师、企业高管、体育运动员、烹饪厨师、马戏团演员等。
所谓360线,最好,只要你在自己的领域有所成就,找到合适的律师,也许你就会成为下一个优秀的美国人才,开启你在美国生活和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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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EB-1A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申请人如获得一项或多项国际知名大奖,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或重大国际发明,可申请EB-1A。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满足以下十项标准中的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即“十有八九”标准,证明自己在某一专业领域的突出能力和成就:
曾获行业内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
因为他杰出的资历而成为专业协会的会员
由专业或主流媒体报道
回顾同行的作品
在行业内做出重大原创贡献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举办个人作品展览和展示
在知名机构中领导或发挥关键作用
获得远超同龄人的高薪
在艺术相关活动中取得商业成功
此外,移民局还有一些额外的要求,例如,申请人在获准前往美国后,应继续在自己的领域为美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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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申请EB-1A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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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完整的证明文件
需要大量的证据来证明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的突出能力。申请材料的数量其次,证件的质量和深度是移民局的重点。比如提交申请人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的证书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奖励标准、奖励的影响和意义、奖励单位。同时,有必要提供媒体对该奖项的报道,以证明其重要性。如申请人未能提交足够证据,移民局会发出补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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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定义专业领域
在电子商务-1A申请中,一个非常重要但经常被忽视的因素是如何定义申请人的专业领域。通常的做法是缩小申请人的专业领域,从而突出申请人在该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例如,将申请人的专业定义为“歌剧演唱家”,比“音乐家”这一宽泛的领域更能凸显申请人在这一领域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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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对美国有益
美国移民法明确要求EB-1A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要证明自己会继续在美国的专业领域工作,这将对美国有利。根据最近的审判趋势,只提交一份签署的意向声明是达不到移民局的要求的。移民局要求提供大量证据证明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做了一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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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综合资质评估
申请人达到10个标准中的3个以上只完成了第一步,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会被批准。第二步完全基于移民官员的综合资格评估。法官会根据自己的主观印象来判断申请人是否达到了自己领域的顶尖水平和地位,这也是EB1A申请结果难以预测的原因。
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类别对申请人的第一个要求是“非凡能力”。在相关的移民法中,对这种超常能力的解释是,所拥有的专业技能或知识水平可以表现出很小的比例,即该领域处于顶尖水平的人。
为了证明这种非凡的能力,美国移民局给出了几个条件:
获得国际认可的一次性重大国际奖项;或者
十个条件中至少有三个;或者
提供类似的证据。
EB-1A美国优秀人才移民给出的“十个条件”很重要,但只是最基本的水平。一方面,美国移民局表示,如果不符合申请人的职业或实际情况,可以提交“类似证据”;一方面,美国移民局还强调,仅仅满足十个条件中的三个或提供类似证据并不意味着满足美国EB-1A优秀人才移民类别的要求,但任何提交的证据都应明确显示和证明申请人具备EB-1A优秀人才移民类别所要求的非凡能力。
——重要的是以下三个结论,而不是常说的十个条件。
EB-1A
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移民官员决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是否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申请人继续享有国家或者国际声誉,申请人的成果得到行业广泛认可,并有广泛证据证明的;
申请人属于小比例,即专业领域处于顶尖水平的人;
证明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将继续从事专业领域的工作并在美国有实质性的利益来美国。
通过声称和证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列出了EB-1A移民类别申请和审批的基本逻辑:
提供符合要求的初始证据,包括1。“一次性国际奖”或2项。“十个条件中至少有三个”或者3个。“类似证据”
1.继续获得国内或国际声誉;2.是业内为数不多的上升到最高位置的人;3.成果能被广泛的材料证明并得到行业认可;
然后证明你拿到绿卡来美国后会继续在这个专业领域工作;
有望给美国带来实质性的利益;
从美国移民局的审批情况来看,移民局官员正在审理每一份按照“两步审查法”提交的EB-1A美国优秀人才移民申请:
第一步是查明申请人是否提交了一次性成就的证据,或者在十类参考条件中至少满足了三类证据,或者提交了强有力的“类似证据”;
第二步,移民局官员将所有提交的证据放在一起进行综合评估,做出“最终价值判断”。
这里请注意:即使通过A和B两个步骤不足以证明你是具有非凡专业能力的杰出人才,你也要拿出证据来展示C和d。
也就是说,相关移民法律法规列举的十类条件只是基本的、客观的证据。即使你符合这三种类型,如果你在“最终价值判断”的第二步中得不到B结论,证明C和D,你的申请也不会被批准。
上述所有法律证明责任都在申请人一方。当外国申请人申请移民福利时,他必须承担相应的证明资格的责任。因此,申请人必须证明他符合获得所寻求移民福利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