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年轻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赔偿为由索要巨额款项,被判敲诈勒索罪。那么徐焰怀孕这么多次是真的吗?法院的判决没有说徐焰捏造事实,谎称怀孕,这说明怀孕不是徐焰捏造的。但是,如果这么多怀孕是真的,而且每次流产,身体都受不了,那么就不应该都是真的,否则敲诈勒索罪就很难成立了。毕竟流产前后的休养费用是实实在在的,男性受害者给予她的补偿不能视为她的非法收入。
从徐焰的“沉睡”时间线和男性受害者的身份分析,我们基本可以推断出哪些怀孕时间是真实的,哪些怀孕时间是虚假的。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些“睡”是被动的,有些“睡”是主动的。主动“睡觉”的目的一开始可能不是为了要钱,但后来可能会觉得认领的成功率很高,所以也就认领了。这么多说法,有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她和这些男性受害者确实“睡过觉”,而且这个说法可以说是有正当理由的,很难说是敲诈勒索。问题可能在于每次都没怀孕,可能有假的。
第一名男性被害人是孙谋,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此时徐艳刚进入社会不久,她的社会经历几乎空白,辅警的身份也决定了她是一个软弱的人,很难抵挡一个派出所所长的各种利诱,所以被动的可能性很大。这段“沉睡”持续了11个月,而怀孕和流产应该是真的,所以孙分三次给了她100万元的赔偿。认为这是敲诈是牵强的。
第二名男性受害人是朱某义,2014年5月至8月,时任灌云县石庄派出所所长。这个时间段嵌入了孙谋之前的时间段,只有4个月。徐焰的怀孕可能是一回事,但不清楚是谁播下了“种子”。可能是孙的,也可能是朱的。不管怎么说,她怀孕流产了,一举两得,要求双方赔偿。这两个人都是警察局长,很难用假孕和流产来忽悠他们。朱的“睡觉”时间比孙短,所以赔偿的钱比孙少很多,但也有10万元。
第三名男性被害人是当时的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时间为一年多后,仅持续了三个月。这一次,徐焰也要求赔偿怀孕,寇某支付了20万元和解。不过,还有一种可能,这一次是寇某播下的“种子”。这时,徐焰已经不再是一个刚离开学校的小女孩了。她的社会经历和人际关系与以前不同。她有怀孕和流产的经历。结合“沉睡”的情况,她可能会一举两得。
第四名男性被害人是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甲,时间为2016年6月至7月,完全在寇某的时间段内。徐焰仍以怀孕赔偿为由向陈某甲索要10.8万元。徐焰与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是如何交集的?可以了解到,她去妇幼保健院体检,因此认识了陈某佳。如果是假孕,很难骗过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甲,但陈某甲不知道徐焰还和寇某有染,只能承认。很难说这种情况是敲诈。
第五名男性被害人是关某某,时任灌云县四堆镇中心小学校长,2016年9月至12月。这个关系可能比较复杂,因为徐焰不应该和小学校长有交集。可以说他们都想要人。她想从小学校长那里得到什么?然而,另一起案件的处理人丁某却卷入了这段感情。这一次,徐焰干脆以丁某举报曝光关某佳生活方式及怀孕为由,威胁要向关某佳索要45万元,其母亲想找关某佳闹事。这个索赔额这么高,说明徐焰手里可能还有别的东西。这时,徐焰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这次怀孕也成了疑问。
第六名男性被害人是兰某义,2017年5月至6月,时任灌云县豆沟卫生院副院长。为什么徐焰和灌云县豆沟卫生院副院长相交?这可能涉及她多次怀孕的真相或谎言。和她“睡”在一起的几个男人都是有领导地位的警察。如果她不出示医院证明,她怎么能每次怀孕或流产都欺骗他们呢?医院应该有人帮她,她回应说“睡吧”。虽然前后有时间差,但也不难理解,因为这种关系可能不会马上发生。
徐焰为兰某义索赔时,并没有搬出怀孕赔偿的理由。反而以告诉妻子两人关系,在兰某一办公室闹事为由,向兰某一索要15万元,因为假孕骗不了卫生院副院长兰某一。后来,徐焰与第七名男性受害者徐某甲有类似的关系,徐某甲当时是灌云县斗沟镇卫生院的一名药房工作人员。徐焰还向徐某甲索要29.8万元,理由是他将两人的关系告诉了徐某甲的妻子,并扬言要去学校找徐某甲的儿子闹事。可以看出,徐焰对不同身份的人的对策是不一样的,她已经很有经验了。
第八名男性受害者林情况特殊,身份未公布。时间跨度完全覆盖了之前的兰某义和徐某甲,历时10个月。没有要求他赔偿,而是以付首付为由向林索要14万元。这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谈婚论嫁,正处于买婚房的阶段。但是判决书也说他们有不正当的性关系,不是男女关系。但不管是什么关系,在这里索要14万与敲诈勒索无关。
第九名男性受害者的情况更为特殊,曾在两个时期与徐焰发生关系。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刘某义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鲁南派出所所长。徐焰以母亲知道自己怀孕,想在刘某一单位闹事为由,向刘某一索要20万元。之后,双方不再联系。这次怀孕很可能是假的,因为当时徐焰与第三和第四名男性受害者有关系。如果怀孕后又流产,不太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持续抗争。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已升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的刘某义又开始回头,再次勾搭上徐焰。这一次持续了一年多,刘某义付出了更高的代价。徐焰要求赔偿108万元,理由是支付购房首付款、妊娠流产赔偿金和分手赔偿金。这次怀孕和流产可能是真的,因为他们在一起很久了,所以不可能用假怀孕假流产来骗一个副主任。而且赔偿的原因增加了买房的首付和分手的赔偿,他们好像谈过婚论嫁。
两个月后,徐焰的案子可能与刘某义有关。刘某义前后两个时期与徐焰有过一段恋情,可见他对徐焰的迷恋。第二次,两人的关系持续了一年多,严旭被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后来有了分手的说法,说明两人至少谈过婚论嫁。不知道刘某一结婚没。也许他只是骗了徐焰,但交往一年多后,他给了108万元。很难说他只是在玩。也许他后来发现了徐焰可怕的过去,愤怒地和徐焰分手了。也许我以为我和徐焰是男女朋友,我愤怒地举报了她。
网上很多人问谁告发了徐焰。在刘某义之前,最后一个和有关系的人是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如果这些人要举报徐焰,为什么要等到两年后才举报他呢?只有和刘某义的关系最接近犯罪,而刘某义付出的代价最大,所以刘某义最有可能愤怒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