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自考 考生和家长 来自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的一封信 请查收

栏目:汽车 2021-10-05 15: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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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致2020年夏季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考生、家长和朋友:

大家好。

普通高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国家级考试,是考生成长成才、实现人生理想的重要途径。只有保持良好的考试作风和纪律,实现考试安全,才能维护考试的公平正义和考生的根本利益。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高标准管理、高质量服务”的原则,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为广大考生创造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确保了高考的公平公正,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广大考生守法诚信考试的结果,也是广大考生家长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年,也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的第一次高考。高考来临之际,我会给你以下提示:

一、请做好疫情自我防护。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承诺。第一次考试应该送到考试中心。考前发热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须到应考城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生入校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在考前7天内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二、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考试。近年来,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和相关法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希望广大考生朋友牢固树立“忠诚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严格履行《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点、考场纪律,服从统一管理,共同维护考试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保护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可以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考试题及答案是本科目考试开考前的国家绝密事项。考生答题后的答题卡是成绩公布前的国家秘密事项。在网上拍摄试题照片属于泄露机密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试题、答案,顶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是犯罪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试卷带出考场,相互偷看、窃窃私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扰乱考点、考场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家或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

三、遵守考试程序,以免影响考试。今年我市高考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所有考点实行视频监控和远程在线视频巡查,全程记录考试过程。

1.严格遵守入场时间。每科考试前40分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2.自觉配合监考人员进行入场检查。设立考点封闭区,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实施两次金属检测,验证封闭区身份。严禁携带包、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域。

3.严禁拍照或带走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资料。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不要在答题卡上填写“缺席标记”。正确填写所选科目对应的选项框,不要应用过多、错误或遗漏,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5.考生核对无误后,必须将监考人员出具的条形码粘贴到答题纸的相应位置,并仔细粘贴,避免污损。

第四,注意安全事项,保持良好的心态。考试期间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住宿卫生安全;为了身体健康,避免增加考生的心理压力,家长不要在考点入口附近聚集等候;不要轻信非法中介和不法分子的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祝全市所有考生朋友考试顺利!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6月30日

诚信审查承诺书

我参加2020年高考,并在此郑重承诺:

1.我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夏季高考疫情防控知识、《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知道作弊行为将被纳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二、本人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考试诚实守信,服从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伪造或使用虚假证件,进入考点不带手机等违禁物品,不购买或使用作弊器材,不作弊,不违规,诚信参加考试。如有违反,本人将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学校:班级:

考生编号:_ _ _ _ _ _ _。

承诺:_ _ _ _ _ _ _

家长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日期: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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