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 10岁“百香果女孩”被残忍奸杀 凶手免死只因一条规定

栏目:民生 2021-11-30 18: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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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最高法院介入时,我母亲陈丽岩心里的感觉是,“我感觉好了一点,看到了一点希望,看到了一点光明”。

|作者:库里

|编辑:苏睿

挖眼睛,割喉咙,强奸,扔尸体,当所有的恶行都暴力地发生在一个年仅10岁的女孩身上,这样的人类悲剧令人窒息。

广西灵山的杨晓燕是这场悲剧的主角。因为她在卖百香果时被残忍杀害,也被网友称为“百香果女孩”。

案情并不复杂。凶手杨光义是同村29岁的年轻人,两天内就被绳之以法。因为杀害女孩的残忍细节,他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舆论的引爆点在于二审。

凶手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出来后,舆论一片哗然。

“自首”作为二审改判的依据成立吗?死刑减刑能否说服大众?会带来“邪恶示范”吗?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但是随着案件的发酵,女孩是父亲的孤儿,到目前为止,凶手家属还没有道歉或者赔偿的消息,百香果女孩的案件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卖百香果没有回报

2018年10月4日对国庆假期在家的杨晓燕来说是个快乐的日子。

中午,她和姐姐肖飞穿着粉色塑料拖鞋,穿着卡通兔子和蛇皮编织袋,来到他们的百香果地里摘水果。按照计划,姐妹俩将采摘的水果拿到离家不到一公里的采购点售卖,换钱补贴家用。

杨晓燕的家庭陷入困境,她的父亲英年早逝。她和母亲、三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住在一起。

她一上小学四年级,就知道如何让妈妈省心。在班上,她是小组的领导。在家里,她也会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和农活。

同一天,摘完果子,姐姐肖飞上厕所,杨晓燕一个人跳到采集点。

回来的路上,她非常兴奋,手里拿着卖百香果的32元钱和一个蛇皮口袋,哼着小跑走了,回去和弟妹们分享胜利果实。

众所周知,等待她的是早已埋伏在路边的“恶魔”。

从杨晓燕夹坡大坝看百香果园。

突然被一个从路边草丛中跳出来的人抓住,杨晓燕大声哭了起来,并惊恐地反抗着。

事后,在附近地里干活的村民说,他们听到了孩子的哭声,但并不在乎孩子是谁管的。

杨晓燕的哭声激怒了杀人凶手,凶手立即将她拖到附近的山林里。为了不让她看清楚自己的脸,凶手用尖刀刺中了她的双眼。为了阻止她大喊大叫,凶手用刀割断了她的喉咙。然后,凶手残忍地强奸了年仅10岁的杨晓燕。

暴力事件发生后,凶手担心杨晓燕没死,将她血肉模糊的尸体塞进蛇皮袋,拖着滚进水坑浸泡,然后将尸体倾倒在另一个山坡上。

在一次暴行后,凶手甚至没有忘记从杨晓燕拿走仅有的32元钱...

同一天,陈丽岩,这位从未坐等回家的女儿和母亲,发动全村人去寻找她。

陈丽岩发行的《寻找你》。

亲戚朋友在朋友圈求助。

两天后,坏消息传来。据灵山公安分局通报,同村29岁未婚青年杨光义被抓获归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提到杨光毅,村民们多少有些印象。这位29岁的未婚年轻人性格古怪,说话含糊不清。从小学毕业后,他就一直和父亲一起在伐木工地工作。

后来的案件材料也显示,根据证人证言,杨光毅在15岁左右的时候经常偷女人的胸罩和内衣,并多次受到父亲的训斥。

杨光义的家人,事发后全家搬走了。

案发当天,杨光义看到杨晓燕独自一人步行到百香果收购点。当时他动了邪念,在路边等机会作案。事发两天后,他在父亲的带领下向公安局自首。

根据杨光毅的供述,警方找到了杨晓燕的尸体:他的下半身赤裸,头部畸形,已经不是人了。

经过法医鉴定,她的眼睛被刺穿,喉咙被割断,甚至被强奸时,她是有意识的。最终,由于胃内容物回流到气管和支气管,杨晓燕死于“机械性窒息”。

《英雄的女儿》死得冤吗?

痛苦的案件发生后,杨晓燕的家庭状况被进一步探究。

原来她的父亲不是自然死亡的。2009年,当杨晓燕只有一岁时,他的父亲师洋在其他地方的一个伐木工地工作时去世,因为他救了水库里溺水的人。

当师洋去世的消息传来时,他的家人和当地村委会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可以申请“勇敢”这个奖项。在收到工地老板7000多元的赔偿后,家人按照当地习俗匆忙下葬。

父亲走后,家里的顶梁柱垮了,母亲陈丽岩独自带着五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为生。

杨晓燕死前和他的母亲和哥哥住在这张床上。

父亲英勇就义,女儿惨遭杀害,迅速引起极大关注。

2019年7月18日,杨晓燕的家人终于等到了判决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杨光毅强奸幼女,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予严惩;杨光毅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而,他的罪行极其严重,所以他决定不从轻处罚。最后,杨光义被判死刑。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死刑判决,判处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得减刑。

二审改判的结果让杨晓燕的家人措手不及。

陈丽岩在微标题上称判决“不可接受”,还在微信上提到自己被凶手家属侮辱。在接受采访时,她还表示这些年没有收到对方的道歉和赔偿。“连抢我女儿的32元钱都没有还给我们。没有道歉,什么都没有。”

陈丽岩原本不想让媒体过多关注此案,担心会给其他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但二审的结果让她坐不住了。“如果刑满放他出来,你觉得我的孩子以后还会没有安全感吗?”杀他的人太残忍了,他和他没有仇,为我女儿主持公道。"

杨晓燕的母亲陈丽岩

陈丽岩的弟弟对侄女的遭遇也很难过。他说,他已经联系了专业律师团队,正在沟通。“即使破产了,我们也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

减刑成为“恶的示范”?

在防止女孩被性侵成为社会焦点的当下,“百香果女孩”案的趋势无疑触动了无数人的心。

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暂停死刑。这一结果不仅让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也让网友的声音感到不解。

至于“杨光毅自首对案件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合理性,这是二审法院改判的关键,网友中有两个明显的对立派别。

一方面,有人质疑“自首从轻处罚”的想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可见,“可以减轻处罚”是一种倾向性意见,而立法表述使用“可以”而不是“应当”或“必须”,这意味着要考虑到特殊情况。

本案的严重程度有目共睹,在凶手没有给予经济赔偿,也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理解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减轻处罚”条款成为争议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网友认为如果死缓减刑成立,很容易形成“恶示威”。如果犯罪分子能用“自首”来逃避可能的惩罚,无疑会削弱犯罪成本,助长犯罪率,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就自首从轻而言,确实是法律框架下罪犯悔过自新的机会,也可以引导其他罪犯主动投案,减轻刑事侦查负担。

人民日报评论称,二审法官在这样的纠缠下,可能已经给出了“限制减刑”的明确要求,缓期执行死刑。

舆论的争论陷入了僵局。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发消息称,决定对该案进行审查。

知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硕士阎晓明对此事发表评论,获得6.8万人的高度评价。

在她看来,《最高法》开始被重新审视,并不意味着舆论正在吞噬司法公正,而是证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无论是二审改判,还是最高法院介入,都是进步的体现。

但同时,她也呼吁要考虑群众的呼声,但最好不要干涉二审法官的生活,因为人肉或网络暴力会让我们成为施暴者。

杨晓燕被残忍杀害是不可挽回的悲剧,如果这个案件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将会造成更多不可挽回的悲剧。

最后,当最高法介入时,陈丽岩心里的感觉是,“我感觉好了一点,看到了一点希望,看到了一点光明。”

部分素材综合自《南华早报》《红星新闻》《成都商报》《人民日报》《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