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东110.com最新消息,2021年2月22日晚间,*ST永林突然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
目前具体调查原因不明,但不少业内人士推测,可能与2015年收购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本次合并中,永安林业向福建森源支付对价13亿元,其中现金支付5000万元,发行股份支付约12.5亿元。因此,苏成为永安林业的第二大股东。但由于苏未能履行业绩承诺,永安林业2018年商誉损失9.24亿,归母上市公司净利润亏损达13.3亿元,直接导致审计机构智通会计师事务所18、19年度出具永林审计报告。
广州律师李解释称,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解释,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最终以虚假陈述为由对上市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因此,一旦永安林业函电受到行政处罚,股东可以对虚假陈述提起民事诉讼。据广州李律师介绍,基于目前的情况,初步确定索赔条件为:2021年2月23日前买入永安林业股票,2021年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永安林业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
股东主张准备以下材料:
1.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
2.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和其他材料
注:股东在成功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