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市场的宁波东丽21亿元并购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
7月14日晚,宁波东丽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已对宁波东丽、深圳市念福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宁波东丽来说,近两年一直在并购欺诈的泥潭中挣扎,如今可谓“拨云见日”。
7月9日,宁波东力发布《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声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0%。
宁波东力预计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司法机关追缴注销公司股份13463.217万股,增加净利润115379.77万元。
7月15日,宁波东丽再次涨了一个字,收于5.57元/股。这是连续第五个交易日。7月以来,宁波东丽上涨了80%。
宁波东丽与年富供应链之间的这种“缘分”应该在2015年之前就开始了。
2015年12月17日,宁波东力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的最初目标是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后重组目标变更为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
这期间一切似乎都很顺利。2017年7月15日,宁波东力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的报告》,报告显示,宁波东力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亿元,以21亿元的交易价格购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
2017年7月18日,宁波东力宣布年富供应链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成为年富供应链的唯一股东。
然而,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差不多过了一年左右,剧情就天翻地覆了。2018年7月2日,宁波东丽发布《立案通知书》,称收到宁波市公安局6月29日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宁波东丽被年富供应链合同诈骗一案已立案侦查。
因此,宁波东丽被拖入了合同诈骗的深渊。
实际上,在宁波东力收购年富供应链之前,年富供应链的控股股东年富实业就因经营不善空遭受了巨大损失,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其实际控制人李文国以个人信用和名下财产为年富实业提供银行贷款,金额超过30亿元。
对于被骗的过程,今年1月23日宁波东力发布的公告显示,为避免公司资金链断裂,承担银行贷款的担保责任,年富实业董事长李文国考虑通过并购直接上市融资或间接上市的方式解决资金和担保问题,决定公司总裁杨占武、财务总监刘斌、副总裁徐申东、财务总监、副总裁李芹等人具体实施。
因此,年富实业通过与李文国等人实际控制的多家香港关联公司进行虚假交易,将其巨额亏损空变为对关联公司的虚假应收账款,并通过对相关客户进行虚假应收账款,虚增公司业绩,制造公司强大、盈利的假象。
随后,通过钟志辉的介绍,李文国与宁波东丽董事长宋吉龙、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讨论了宁波东丽收购年富实业的事宜。随后,由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缺乏尽职调查,这一“悲剧”终于发生了。
据宁波东丽1月23日公告,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占武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刘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在这个过程中,宁波东丽也有违信的行为。2018年8月24日,宁波东丽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宁波东丽的业绩因此次合并重组而大受损害。2018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亿元,同比减少1857.90%。
宁波东力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资产减值38.09亿元,主要系年度富供应链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3.6亿元,年度富供应链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3.86亿元,设备制造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00万元所致。
宁波东力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为年度丰富供应链提供担保,涉及金额13.7亿元,综合判断后计提预计负债4亿元。
根据《通知》,证监会认为,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各期财务报表虚增利润已达到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70%以上,且涉及金额巨大、手段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作为年富供应链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李文国全面负责上述违法行为的决策和组织实施。杨占武、刘斌分别作为年富供应链总经理、财务总监,积极组织、参与上述违法活动。李文国、杨占武、刘斌是年富供应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许子东、李芹、林文生作为年富供应链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并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是年富供应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违法情节较重。
证监会责令年富供应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年富供应链直接责任人李文国、杨占武、刘斌分别给予警告、罚款30万元;年富供应链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许子东、李芹、林文生分别被警告、罚款20万元。
同时,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宁波东丽在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主要是2017年年报和2018年一季度报告。
对此,证监会拟责令宁波东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李文国、杨占武、刘斌分别被警告、罚款30万元;许子东、李芹、林文生分别被警告、罚款20万元;时任宁波东力董事长宋继龙、时任总经理宋鹤涛、时任董事罗、时任独立董事、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分别被警告、罚款3万元。
此外,因当事人李文国、杨占武、刘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分别对李文国、杨占武、刘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许子东、李芹、林文生存在严重违法情节,证监会拟对许子东、李芹、林文生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至此,一起持续近两年的资产重组、并购诈骗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值得一提的是,4月24日,宁波东丽宣布收到浙江高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这是最终裁定。公告显示,法院驳回李文国等人的上诉,判令收回被告富宇仓库名下的宁波东丽股份1.29亿股及其窒息,九江益威长河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名下的宁波东丽股份2520万股。及其窒息,母亲刚刚持有并非法获得宁波东丽股份共计1343万股及其窒息;追缴被告人李文国通过九江嘉百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3.456亿元款项;从年富供应链追回2亿元赃款。都需要退回宁波东丽。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处罚通知的发布也预示着最终的处罚决定不远了。这往往预示着投资者索赔行动的开始。
多位证券律师表示,宁波东丽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的,可与相关律师团队签约索赔。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证券索赔律师吴立军建议,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买入宁波东丽,且在2018年7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并发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许逊证券优胜网或中维515网站提交姓名、电话、股票号码等登记索赔,待处罚决定发布后,可就证券虚假陈述提起民事索赔。视案件审理情况,不排除将涉案其他责任主体与上市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记者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