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虚拟货币 中国三大金融监管齐出手 “封杀”虚拟货币

栏目:历史 2021-09-18 22: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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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公告》。

2021年5月19日,央视温超田霞对此进行了报道:

https://TV . CCTV . com/2021/05/19/videm5 nbsqkemtqaffcr 4c 3210519 . shtml?spm=C45404。PS2uUdzI8xau.S28560.37

下面,完整转发此公告:

https://www . nifa . org . cn/nifa/2955675/2955761/2996296/index . html

全文如下: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行为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的本质属性及相关商业活动

虚拟货币是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应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心交易对手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买卖代币和票据等犯罪活动。

二、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利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注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虚拟货币或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

开展虚拟货币和人民币、外币兑换服务;

开展虚拟货币存储、托管、抵押等服务;

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

以虚拟货币为信托、基金等投资标的。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控,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合防控水平;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应按程序及时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关联交易和服务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样化的手段接触客户,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提示涉及虚拟货币的风险。

互联网平台企业成员单位不得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有偿导流等服务。对于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在发现相关问题线索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和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三,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利损失

虚拟货币没有真正的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谨防个人财产和权益受损。要爱惜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取款、买卖关联交易充值码、转移关联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和泄露。

四、加强会员单位自律管理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遵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三协会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管。发现违反相关监管要求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自律规范采取行业通报、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如涉嫌违法犯罪,将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1年5月18日

公告一出,各种虚拟货币全线下跌。以下是Coinmarketcap.com的市场数据:

哈哈!

来源:央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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