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刘学新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吴当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当选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本次大会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刘学新同志简历
刘学新,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泰安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硕士毕业。现任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01年1月起任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秘书;
2001年6月起任海关总署副局级干部;
2003年4月至今,任海关总署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司副司长、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2008年7月至今,任海关总署办公厅副主任、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9年4月至今,任海关总署政治部副主任、人事教育司司长。2014年4月兼任海关总署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2015年9月至今,任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6年10月起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年1月,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中共福建省第九、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届、第十届委员、常委、书记。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吴同志简历
吴,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江苏泰州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3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年6月起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3年5月至今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4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14年12月至今任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年4月至今,任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8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上海市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