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多人遭遇17亿余元,上海“金银猫”非法集资案终于迎来宣判...
2021年4月2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许、、郑小秋、金、臧传彦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林海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万元;
以集资诈骗罪、危险驾驶罪判处金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许、郑小秋、臧传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6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至10万元。
通过试验发现:
一、集资诈骗的事实
自2013年9月起,被告人许通过注册、收购、合作等方式实际控制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在线设立金银猫平台,线下开设实体店,宣传各种理财产品,向社会非法集资。
2017年1月,被告人以补偿股票的方式从许处受让金银猫公司,指使被告人郑晓秋、金、臧传艳等人继续部分经营模式,继续非法集资。
经审计,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金银猫公司非法集资121亿余元,给4万余名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17亿余元。
二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
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张林海以深圳市点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名义设立远海金夫互联网P2P借贷平台,实际被控股,公开宣传各种理财产品,向社会非法集资。经审计,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
三、危险驾驶的事实
2018年6月2日3时许,被告人金饮酒后驾驶号牌为沪BXR133的车辆,行驶至延安西路江苏路路口时被民警拦下。金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96毫克/毫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郑小秋、金、臧传艳作为金银猫公司的直接负责的监事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其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
张林海还以一个小投资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了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他的行为也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金也是酒驾,而且他的行为也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上述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上述判决是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作出的。
包括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代理人在内的共9人参加了一审判决。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涉案资产的追回和流失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金银猫是由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贷平台,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郑小秋为公司法人兼总经理。2017年4月,金银猫宣布获得国有企业中国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持股比例约为40%。
据田燕调查数据显示,金银茂公司60%的股权由丰城市金银茂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持有,其余40%的股权由中国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持有,这两家公司的最终控股权分别指向SASAC旗下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
2018年7月18日,成立近5年的百亿p2p平台金银猫发布清算公告称,由于近期网贷行业生存环境恶化,投资者信心不足,资金流出大幅增加,部分投资者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不足,对金银猫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流动性几乎耗尽。公司决定以良性方式退出网贷行业,并承诺不跑路、不掉线,并及时收回欠款,两年内分批支付给所有投资者。
2018年7月26日,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发布的官方微信号“警民快线列车浦东”,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法人郑于7月18日向上海警方投案自首,上海警方迅速立案侦查。
当时金银猫累计成交额接近222亿,累计用户数超过123万。贷款余额21.7亿元,前十名借款人需偿还金额占4.06%。
2019年11月25日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郑小秋、金、臧传艳集资诈骗罪和金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17: 30。包括市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在内的70余人参加了庭审。合议庭评议后,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判决。
2021年4月20日,上海金银猫案终于迎来宣判。
最后,俏皮话借一句给所有借贷的受害者: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那些骗子最终会将法律绳之以法。请等待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