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政府 刚刚发布 平遥县人民政府公告

栏目:国际 2021-09-29 19: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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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都乡东大铺村: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县人民政府拟对中都乡东大铺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公告如下:

1.征地范围:0.050791公顷,东至樊晨峰,南至大浦村空,西至杜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至大浦村。

二.土地征收状况:建设用地0.050791公顷,属中都乡东大铺村集体所有。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平遥县供电公司有312㎡建筑,无青苗,结果与数据库一致。

Iii .征地目的:政府计划建设商业设施。

四.补偿标准:按照《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执行。拟征用土地位于平遥县一区,地价63616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五、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不及物动词补偿对象:中都乡东大铺村委会。

七、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执行。

八.公告方式:在中都乡、东大埠村张贴,通过征地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公开。

九.公告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6日。

XI。异议反馈:公告期届满前,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向中都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请求。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