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晓婷,男,1983年8月4日出生,住永康市花街镇上井岭村冰坑自然村;
陈晓婷应偿还陈某人民币150,730.7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但陈晓婷尚未履行。
七
被执行人高启雄,男,1963年4月24日出生,住永康市龙山镇下寨口村唐灵自然村南公园二巷;
高启雄应偿还永康科技有限公司10.8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但高启雄尚未履行。
九
被执行人王素珍,女,1971年7月24日出生,住永康市城西新区莲峰村范宅自然村;
王素珍应偿还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20,871.9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尚未履行。
10
被执行人闫海涛,男,1981年8月19日出生,住永康市花街镇闫寨村;
被执行人李香玉,女,1985年11月19日出生,住永康市江南街道西辛南区;
闫海涛、李翔宇应偿还徐某某25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但闫海涛、李翔宇尚未履行。
11
被执行人应晓军,男,1994年11月26日出生,住永康市朱湘镇卫青街村应树德巷。
应小军应偿还杨1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但应小军尚未履行。
24
被执行人田,男,1985年11月5日出生,住永康市西城街道天桥村上天桥自然村。
田应偿还童某某15.8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田尚未履行。
27
被执行人陶小虎,男,1969年9月17日出生,住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新华街。
陶小虎应偿还浙江XX有限公司10518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但陶小虎尚未履行。
28
被执行人金建业,男,1990年12月16日出生,住永康市唐县镇青塘畈村青塘自然村。
金建业应偿还李某某2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但金建业尚未履行。
29
被执行人唐,男,1974年10月29日出生,住永康市舟山镇铜山村铜山自然村天长路。
被执行人秦英,女,1974年9月7日出生,住永康市鼓山镇群峰村大芬山自然村环村东路。
唐、应偿还陆某某8.22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但唐、尚未履行。
30
被执行人段海勇,男,1982年8月13日出生,住永康市江南街道马竹岭村。
段海勇应偿还吴某53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段海勇尚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