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网上冒充女性骗取陌生男子的财物,最后事情发生了,他掉进了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于默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没收作案工具。
2019年4月,于默波和于默康约定租房做车间,在网上冒充女性骗取陌生男性财物。同年10月,于默博使用一款名为Sounding的交友软件,将熊撮合为好友,并进行自我介绍。随后,于默波将准备好的女性照片和视频发给了熊。骗取信任后,熊通过微信与于默博成为朋友,随后于默博用甜言蜜语编织各种理由骗取熊的财物。2019年10月17日至20日,俞默博以资金不足给他人转账、承包店面、家中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诈骗熊104,458元。之后,他在便利店通过微信扫取现金。
2019年12月1日,于默波被警方当场抓获,作案工具被当场查获。2020年6月23日,于默波亲属将损失的人民币104458元返还被害人熊,并达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默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使用手机、网络交友软件,诈骗他人财物价值10445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