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王子真的和老百姓一起犯罪吗?你又被骗了!
“太子犯法与庶人同罪”这句话出现在《野人暴露话》第六、第七回相对较晚:“人人在那里说话,太子犯法与庶人同罪。这是因为强奸和谋杀。你还活着吗?”《野叟曝》的作者夏敬渠是清代乾隆时期一位孤独的学者。据考证,这本书是他晚年写的。就这样,200多年前就出现了“王子犯了和老百姓一样的罪”这句话。
“刑不大夫”在西周以后被法律禁止,但这种思想和意识始终存在于官制之中,或多或少地被揭露出来。“太子犯法,与庶人同罪”是新地主阶级针对奴隶主贵族特权提出的法律原则,旨在从政治上打击和限制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所谓“同一犯罪”只是同一犯罪的相同或相近意义,这是为了维护规则。犯法的王子会像人民一样被定罪和惩罚,这是不真实的。法律明确规定,只要与“官”亲近,就可以享受“在”“赎”“议”“请”等一系列规定。虽然为了维护整个封建统治秩序,统治集团中一些臭名昭著的人受到了惩罚,但这不能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提并论。
据史料记载,姚远王子是孝文帝的长子。他从小就深受冯太后的喜爱。长大后,他养成了傲慢无知的性格。一向谦逊的孝文帝不太喜欢他,又因为孝文帝忙于国内改革,无暇管教元亲王。无人管教的姚远,简直是目无王法,胡作非为。最后,因为后宫随从高道岳见到他没有及时行礼,所以立即拔出腰刀刺死了他。
孝文帝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大发雷霆。他立即派人在自己面前抓住姚远王子,问他:“你当时是王子,怎么能随便杀人?他们将来都是你的人!”孝文帝讲完后,亲自夺板,狠狠打了太子的100大板。最后,他用一杯毒酒杀死了爱德华·姚远王子。
就法律而言,在古代,从来不承认“太子犯法,百姓同罪”。从史书记载来看,王公犯普通罪,平民被依法惩处的情况确实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