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生活需求的基本保障。只要村集体成员全部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村民建房后,只要不违规,随时可以使用。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宅基地的使用问题越来越多。一方面,由于人口的大量流失,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数量也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一户多房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些现象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也给农村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有的地方由于宅基地资源短缺,一户多房的情况严重,新生代农民无法申请宅基地建新房。有些地方,村庄因为占用宅基地或超标准建房,无法合理规划。
针对农村地区的这些问题,中国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为了防止人口流失和资源浪费,我国在农村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始了“三权分立”。如今,体制改革后,农村宅基地的振兴和利用方式多样化,农民可以选择经营自己的项目,利用闲置的房屋。
另一方面可以出租给他人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如果宅基地闲置的村民较多,也可以依法选择有偿退出,再对退出的农民给予补偿,以缓解宅基地资源短缺、无法盘活的问题。据笔者了解,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也意味着在三权分立之后,农村宅基地制度也将迎来新的变化。农民明白以下两点吗?
1.继承后形成的“一户多房”可以确认
在农村,随着宅基地确认工作的开展,很多村民开始重视这项措施,但是在很多农民的心中,有一个困扰着大家的问题。现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但是因为和父母分开居住,有自己独立的住所,父母继承的房子未来不会变成多户的房子。很多村民也担心继承后房子会被收回,房子得不到确认。在这段时间里,笔者也收到了不少网友的私信,也有不少人问过这个问题。
为了解答网友的疑惑,笔者也查询了很多资料。近期,笔者也从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问答》中找到了明确的答案。对于那些继承房子的人来说,他们占了由家庭组成的不止一个家庭。中国允许各地按照规定登记和证明村民的权利。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农民朋友可以放心,如果有人不确认权利,大家可以找证件给村民看。
2.如果不能保证“一户一宅”,就要采取措施让村民实现分户居住
在农村,由于一些村庄出生人口的增加,宅基地资源变得非常稀缺。很多村民在村里申请了很多年,但是从来没有申请过在宅基地上盖新房。有多套房子的村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导致更多的村民无法住上自己的家。但是,他们只能选择在周围的城镇和村庄买房,而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对于这种情况,新生代农民已经遇到了。当然,对于村民无法得到生活保障的问题,我国现在已经开始着手解决。
近日,笔者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文件中了解到,我国现在计划在部分地区试点新的宅基地措施,释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让更多的资产活起来,其中也提到了一个农民比较关心的问题。
也就是说,那些不能保障村民“一户一宅”的地区,要采取措施解决村民的住房问题,合理规划土地,让村民有地可申请,让他们实现分户建房。
当然,由于每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同,有些地区可能会规划一批土地供村民建房,但有些地区可能会采取合住并村的方式,让没有住户的村民一起生活。然而,这一措施可以试点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好消息。如果探索成功,未来将在每个村庄实现。到那时,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就不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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