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开播
“3·15”维权与媒体融合运动
聚焦金融纠纷
此前,市民赵女士向我们投诉,她4年前在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购买了一只200万元的私募基金产品,2020年5月到期后无法赎回。现在过期一年了,一分钱也没看到。这件事现在进展如何?
赵女士是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私人银行客户。2017年,招商银行客户经理给她推荐了一只私募基金——招商财富新鼎铭影视文化产业四期。针对“招商银行”品牌,管理公司也是“招商银行”,赵女士投资200万。
赵女士购买的私募基金于2020年5月26日公告。基金存续期为24个月+12个月,于2020年5月26日进入清算期。然而,就在这一天,当赵女士打开基金进行赎回时,她发现目前的交易被禁止了。
投诉人赵女士:
客户经理说这个产品现在不能结算,投入的钱还没有收回。影视产品市场变了,影视产品还没拍完,连后期制作的钱都没了。
10天后,赵女士的账户只收到23183元,银行账户经理向其解释,这是银行收取的管理费,之后才退还给她。
投诉人赵女士:
招商银行告诉我,有专门的团队参与这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那你发现风险了,为什么不提示?
招商银行销售的这个产品是谁首创的?
赵女士的200万现在是什么状态?
今天的直播,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的电话一直没有接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咨询了律师。
浙江孝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
首先,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和管理人,包括我们的发行银行,我们必须严格遵循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尽力保护我们的投资者,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提前落实相应的风险责任。
第二,作为我们的相关机构,风险发生后,一定要积极处理和沟通,而不是搪塞,一定要想办法挽回损失。
第三,作为我们的投资者,我们必须牢记一句名言:投资有风险。投资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投资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