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冶南阳御龙府 有结果了 成都长冶南阳御龙府违法被罚75万元 追踪

栏目:民生 2021-09-20 00: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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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成都长野南阳玉龙府二期。涉嫌虚假宣传和美丽外表下的巨大纠纷。中房报记者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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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已经成为信访和社会矛盾的主要来源,这种行为和现象绝不能放任自流。

中国住房报记者刘成都报道

以“新时代诞生的伟大生活方式”为销售口号的成都长业南阳玉龙大厦大获成功,被立案调查4个多月,并因严重违法被成都有关部门处罚。但目前,事件的余波仍未解决。

7月中旬,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罪,公示了成都长野南阳玉龙府项目罚款75万元的处罚结果。成都长业南阳玉龙府由成都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近千名业主投诉涉嫌虚假宣传,将其作为商业项目包装的商住公寓出售。

7月21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再次前往南阳玉龙府售楼部了解情况,售楼部负责人亲自婉拒,称不便透露任何信息。至于前期近千名购房者的诉求,如何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仍是未知数。

5月24日早些时候,中国房地产报微信官方账号对该事件进行了深度报道,标题为“开发商说我是做生意卖的,买家说我是在成都买公寓官方调查”。

行政处罚决定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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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变更商务办公室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长业南阳裕隆府二期位于高新区子洲大道4333号,占地面积39974.16平方米。土地规划性质为40年产权和商业用地。第一次开盘是在2018年10月成都限购政策出台时,由于不限购限贷条件和优越的地理条件,销售场景非常火爆,卖出了3000多套房子/套/[/K0/。

成都长野南阳玉龙府二期工程沙盘展示。

对于长业南阳玉龙府的业主来说,他们不仅懊悔,而且无奈。春节后他们关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子里没有烟道,然后突然发现买的不是公寓产品,而是写字楼产品。

“良心回归社会,盖了人们买得起的好房子,但现在据说办公楼也是房子。甚至没有烟道。什么是好房子?”成都长野南阳玉龙府业主质疑开发商。

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采访时,长业南阳裕隆府二期售楼部负责人表示:“购房者说我们推广公寓,现在都变成写字楼了,不变也不变。自始至终,这块土地的产权都是办公。从拿到这块地,到申报、建设、销售,属性不会变。这必须基于土地的性质,商业用地无法修复。”

维权事件发生后,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程序处理意见》张贴在长业南阳裕隆大厦售楼处门口。意见中明确提到,长野南阳玉龙府二期为商业、办公建设项目,相关政策禁止安装烟道。

记者从行政处罚书上看到,该项目违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严重。截至2021年6月1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房地产项目虚假宣传举报投诉45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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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节严重的

记者的调查结果与当地政府部门的结论一致。长野南阳裕隆府二期项目实际规划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并非“居者有其屋”“居者有其屋”的居住用地。

行政处罚书显示,当事人在售楼部灯箱广告中展示了“昌业南阳裕隆府二期世纪星居家去公园,居住去度假,约200米中轴线双中庭景观带供业主欣赏美好生活风景”的宣传内容,并在用于宣传的公寓效果图DM单上,针对人们居家居住需求进行了公寓设计,标注了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等功能。同时,在打印公示的示意图DM单上,有一个灶具图案,没有标明可以使用哪种能源,与房子不能使用管道燃气的事实相悖。因此,当事人的广告行为误导了广告受众。

成都长业南阳玉龙售楼处展示广告语言。

不仅如此,开发商还在其官网宣称“南阳玉龙府步行10分钟可直达地铁6号线关东站”,“南阳玉龙府周边有4个公园,其中最大的是新川心中央公园,规模900亩,15分钟可达”。这是违反广告法的,广告法禁止房地产广告用极速行驶来表达距离位置。

2021年6月18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申辩的部分内容予以驳回。

《广告法》明确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商品房广告会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产生影响。

最终,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成都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罚款15万元,对当事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罚款60万元,合计罚款75万元。

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涉案房地产企业已被当局处罚,但违法成本仍然很低。因此,许多购房者无法实现他们的定居梦想。近年来,虚假宣传导致购房维权事件频发,成为信访矛盾的主要来源。应对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仍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何雅

点评: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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